[亚洲经济 世宗=Song Seungseop 记者] 9日,企划财政部表示,将预告修订以改善韩国进出口银行对外债务担保制度为核心内容的《韩国进出口银行法施行令》修正案。所谓对外债务担保,是指海外法人在从国内进口货物时,为支付货款向境内外金融机构贷款,由进出口银行提供债务担保,以便顺利实现出口和海外承揽项目的制度。
修正案中新设了对外债务担保的例外条款。当韩国企业实现出口或海外承揽项目且需要本地货币融资时,即使没有与韩国进出口银行贷款联动,也可以享受担保优惠。此前必须与韩国进出口银行贷款联动才能获得支持,但今后,即便以本地货币开展业务,并从国际机构或商业银行获得贷款,韩国进出口银行也将提供担保。
同时,将韩国进出口银行年度对外债务担保总金额上限扩大至50%。根据《贸易保险法》,韩国进出口银行目前只能在年度总承保金额的35%范围内提供对外债务担保。企划财政部表示,随着总金额上限的扩大,将根据出口及承揽企业的对外债务担保需求,积极提供支持。
通过本次制度改善,韩国进出口银行对外债务担保支持规模预计将年均增加10亿美元以上。相关支持主要将用于本地货币融资需求较高的全球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资金需求急剧增加的防务产业和核电领域。该修正案在下月20日完成立法预告后,计划于今年第一季度内颁布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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