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Kim Daehyun] 曾因卷入“韩美首脑通话内容泄露”事件,作为上级被处以“记过减薪3个月”处分并提起不服诉讼获胜的一名外交公务员,随后针对被减为“记过减薪1个月”的处分再次提起不服诉讼并再次胜诉。
9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13部(审判长 部长法官 Park Jeongdae)在公务员A某针对外交部提起的撤销记过减薪处分一审行政诉讼中,近日判决称:“虽认可处分事由,但‘记过减薪1个月’属于超出裁量权界限的违法处分”,判决原告胜诉。
此前,前自由韩国党(现国民力量党)议员 Kang Hyosang 于2019年5月从当时在驻美大使馆任职的高中后辈(外交官)处获得部分韩美首脑通话内容后,以“文在寅总统在与美国总统 Donald Trump 的通话中,要求其在5月底访日之后立即访韩”为主旨召开记者会。文在寅政府对此反驳称系“有悖外交惯例、毫无根据的主张”,而前总统 Trump 于当年6月末访韩。
当时在驻美大使馆担任政务公使的A某,因被认定对载有首脑通话内容的“亲启电”(3级机密文件)内容外泄负有责任,被移交中央惩戒委员会。在被处以减薪3个月处分后,A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虽有必要惩戒,但处分过重,应予撤销”的判决。
此后中央惩戒委员会再次召开会议。在会上被处以减薪1个月处分的A某认为这一处分仍然过重,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议庭判决A某胜诉。与此同时指出:“原告的行为可视为‘违纪程度较轻且属过失’等情形,根据相关惩戒标准,仅应成为‘警告’处分的对象。”法院认为,A某在处理多项政务议题的同时,难以对保密领域的细节进行全面监督,且在事故发生前,大使馆层面的保密监督系统尚未建立。
法院同时表示:“将亲启电直接分发给整个政务处及议会处这一违纪行为的实施者是另一名下属职员,而原告只是该职员的监督者。因此,惩戒程度应低于被处以减薪3个月处分的下属职员。”当时,A某的下属职员因误解阅览限制指引而分发了亲启电,在此过程中,相关内容经Kang前议员的后辈被泄露出去,这是调查所认定的经过。
合议庭还指出:“即便在假定原告的过失属重大这一前提下,从惩戒标准中选择‘减薪’处分是合理的,但原告此前获得的勋章,根据《公务员惩戒令实施规则》被规定为减轻处分的功绩,依照相关标准,可将处分减轻为‘警告’。”由于外交部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就此生效。
另一方面,Kang前议员因涉嫌探知外交机密等罪名被移送刑事审判,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现已提起上诉。与其一同被起诉的后辈则被宣告有期徒刑4个月,缓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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