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消费者院公布流通实态调查结果
近期在移动礼品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的背景下,由于有效期较短、使用受限等问题,引发了消费者不满。
5日,韩国消费者院表示,根据其于去年10月1日至13日对主要14家网络商城销售的215种实物型移动礼品卡流通实态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由于有效期较短导致礼品卡使用受限,以及在商品价格上涨时必须额外支付差价的案例较多。
过去3年8个月(2019年1月至去年8月)间,接到的与实物型礼品卡相关的损害救济申请共有162件。按受害类型划分,因为超过有效期而难以使用礼品卡的案例最多,为94件(58.0%)。以积分而非现金形式退款等退款受限为22件(13.6%),以缺货、涨价为由要求额外支付费用等使用限制为15件(9.3%)。
新类型礼品卡标准条款规定,为方便消费者使用礼品卡,除部分例外事由外,原则上应将有效期设定为1年以上。然而调查结果显示,有效期不足1年的短期礼品卡共有134种(62.3%),数量最多,其次是有效期1年的礼品卡,有64种(29.8%)。有效期不足1年的短期礼品卡类型包括咖啡、炸鸡、汉堡等,虽不属于标准条款规定的例外事由,但有效期却仅为3个月(119种,占55.3%)或1个月(9种,占4.2%)等,期限较短。关于是否可以延长有效期,179种礼品卡标明可以延长,但有22种标明无法延长,另有14种未标示相关信息。
标准条款规定,提供礼品卡时,无论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任何理由,均不得向消费者要求追加支付价款。然而以品牌商(83家)为基准调查礼品卡时发现,即便产品价格上涨也无需支付额外费用的,仅有3家企业(3.6%)。58家企业对是否产生额外费用未作任何标示,11家企业则标明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以礼品卡发行商(13家)为基准调查退款政策标示情况时发现,Kakao在所有礼品卡上均标明,如因缺货等原因无法兑换产品,可全额退款。相反,其余12家发行商在产品无法兑换时,要么未标示是否可以退款,要么标明可兑换为同价或更高价格的其他商品,导致即使是同一发行商的礼品卡,在不同网络商城、不同礼品卡之间的标示也不一致,被认为有待改善。
消费者院表示,将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向礼品卡发行商建议:▲将礼品卡有效期统一延长至1年以上 ▲在缺货或涨价时全额退还购买金额 ▲标示礼品卡是否提供支付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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