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间受害额激增4500亿韩元↑
单纯“运送员”也属诈骗帮助犯
招聘求职网站须核实企业名义

“看了Gyocharo、Albamon去就业”……连2030一代也卷入电话诈骗 View original image

[亚洲经济 记者 Jang Sehee、记者 Hwang Seoyul]上月26日,金某看到登在《交叉路》报纸上的会计招聘广告后入职,却一下子卷入了电话诈骗(“语音钓鱼”)犯罪。金某负责以工程款名义从不特定人员处收取现金并汇入指定账户。30多岁的赵某则在上月29日通过求职中介应用程序“Albamon”寻找短期兼职,在做办公室辅助工作时也负责转交资金,之后接到警方联系,被告知自己是电话诈骗组织的“取款人”,要求其前往接受调查。


年末年初,通过求职广告入职后又卷入电话诈骗犯罪的案例持续出现。所谓电话诈骗,是指通过电话套取信用卡号码等个人信息后,将其用于犯罪的一种电话金融诈骗手法。


3年间受害金额增加4500亿韩元……单纯运送人员也属“协助诈骗”

据警方等4日消息,最近20至30多岁群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犯罪而被列入调查对象的情况时有发生。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有些人看到招聘广告入职后,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卷入电话诈骗,进而被传唤调查”,“大多数人并未对高收益本身产生怀疑。”电话诈骗受害金额在2017年为2470亿韩元、2018年4040亿韩元、2019年6398亿韩元、2020年7000亿韩元,逐年上升,3年间激增了4500亿韩元。


法律界在考虑▲行为人是否知情 ▲受害程度 ▲社会和经济损失等因素的基础上,呈现出强化处罚的趋势。电话诈骗犯罪以诈骗罪论处,可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单纯运送资金的“跑腿”则构成帮助诈骗罪,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2020年,一名在某时尚品牌相关公司就职的外国交换学生,因扮演电话诈骗现金收取角色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该学生因看到一则通过社会关系网服务(SNS)发布的招聘广告,称每次交接物品可获得10万至20万韩元报酬,遂心动开始担任收取角色。他自2020年6月起一个月内,从4名受害人处共收取4780万韩元并转交给电话诈骗组织。法务法人“Naran”的律师 Seo Jiwon表示:“会重点考虑嫌疑人是否认识到犯罪以及是否反复执行相关工作”,“也存在招聘帖本身存在问题的情况,由于在中介网站上只有到现场才能确认岗位是否真实存在,要全面管理所有信息在现实中恐怕很难实现。”


专家:“必须提高警觉……招聘网站需核实企业登记信息”

专家指出,有必要在平时就保持警觉并提高注意。建国大学警察学系教授 Lee Unghyuk表示:“近期电话诈骗呈现出类似中小企业般的组织化倾向”,“如果入职后从合理标准判断报酬明显过高,就应尽快表明要辞职的意向。”他还强调,“必须时刻对电话诈骗犯罪保持警惕”。


白石大学警察学系教授 Lee Geonsu也表示:“招聘和求职网站应本着道德责任意识,在刊登广告前核实公司的营业者登记信息等”,“市民一旦发现或被要求转交来路不明的资金,也应主动举报。”他接着分析称:“由于社会上有‘电话诈骗犯很难抓到’的印象,导致此类犯罪似乎持续发生。”



另一方面,国会正在推动强化对电话诈骗犯罪的处罚。国民力量党议员 Cho Kyungtae于去年12月提出了《电信金融诈骗受害防止及受害金返还特别法》修正案,内容包括将电话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上调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亿韩元以下罚金。该法案目前已提交政务委员会,计划于下月提交常任委员会进行审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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