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对警察撒泼闹事…今年实刑仅2件,占比仅3.2%
“为什么敢随便对我说话?”
今年1月,在首尔中浪区,一名醉酒男子因被举报“要砸店”而出动的警察赶到现场后,对警察大肆辱骂。警察试图阻止他冲到车道上,并将其引导至人行道一侧时,他用拳头击打警察胸部。最终他因妨害公务被移送审判,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缓刑期结束仅3个月后,他又犯下同样的罪行。
对上月28日通过大法院判决书阅览服务,以“醉酒者”为关键词检索今年全国地方法院妨害公务案件的61份判决书进行分析发现,判处实刑的仅2件(3.2%),分别为6个月有期徒刑和1年2个月有期徒刑。其余59件全部以罚金或缓刑收场。

在罚金刑(30件,占49.1%)中,罚款500万韩元的案件最多,共13件。其后依次为300万韩元(7件)、600万韩元(6件)、400万韩元(3件)、1000万韩元(1件)。缓刑(29件,占47.5%)中,缓刑2年的有18件,1年的9件,3年的2件。
刑法第136条规定,妨害公务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但被判实刑的案例主要限于同类前科多次累积,或暴力程度严重的情况。
实刑判决仅限于同类前科累积或暴力程度严重时
去年11月,一名醉酒男子闯入龙仁市器兴区某自习咖啡厅,拒绝配合警方劝其回家,并将手机扔向巡逻车车窗,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该男子仅因醉酒状态下妨碍他人业务的犯罪就有10次前科。去年4月,在济州道西归浦市某酒店,另一名男子踢警察腹部、咬伤其手腕等大肆闹事,被判处1年2个月有期徒刑的实刑。
若被认定为暴行程度较轻或无前科,则多被从轻处理为罚金或缓刑。一般而言,以手掌推搡或发生轻微接触的情况多判罚金,使用拳头或实施一轮以上殴打的案例多判缓刑。
去年4月,在首尔麻浦区某公寓社区中心,一名醉酒者拒绝配合警方劝其回家,用拳头打了警察后脑勺一拳,被判罚款600万韩元。同年12月,在首尔恩平区,一名醉酒者在警方制止时大骂脏话,并踢向警察要害部位,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
Dongguk University警察行政学系教授 Lim Juntae表示:“针对醉酒者的妨害公务案件,处罚力度过轻,以至于警方难以做出有效应对。醉酒者严重闹事,在制服过程中如果嫌疑人被抓伤或擦伤,还会反过来起诉警察。应当区别于一般殴打,强化对殴打警察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便警方能够妥善应对醉酒者。”
“邻居不打招呼”等等,只要被告状,荒唐案件也得调查
对正当公务执行一再被要求作出说明的结构,也在加重警方的疲惫感。提交至警察厅监察室的信访人违法行为及重复信访,从2022年的7万7175件增至2023年的9万5629件,增长24%。在此基础上,随着驳回控告·举报制度被废除,警方还被迫承担起受理并侦办过度控告案件的负担。过去如不符合形式要件或犯罪嫌疑并不明确,警方可以直接拒绝受理。但现在原则上必须受理所有案件。首尔一线警署的一名警察表示:“像‘邻居没跟我打招呼’、‘盯着我看’之类的事情也要被告上来,我们也得调查,这样荒唐的案件越来越多。即便很难将其视为犯罪,我们也得一一立案处理,实际工作负担大大增加。”
专家指出,有必要尽快强化制度层面的应对措施。Konkuk University警察学系教授 Lee Unghyuk强调:“应当拿出能够严正保护公权力的应对方案,使警方能够依据法律和原则执行公务。” Baekseok University警察行政学系教授 Lee Geonsu也表示:“对于惯常的虚假控告或恶意信访,有必要考虑引入由第三方中立机构进行事前审查并作出终结决定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