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选举候选人35%有前科…平均每3人就有1人
选管委:将100万韩元以上的犯罪经历归类为前科
据统计,在6·3第9届全国同步地方选举登记的候选人中,每3人就有1人有前科。
据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16日消息,在广域及基层团体长、广域及基层议员候选人共7569人中,有2554人(33.7%)存在前科记录。选管会将罚金100万韩元以上的犯罪经历归类为前科。
前科最多的是无党籍的 Kim Byeongyeon 仁川江华郡议员候选人,他共有15条前科记录。无党籍的 Kang Haebok 釜山市议员候选人和无党籍的 Byeon Yeonghyeon 仁川瓮津郡议员候选人则各自拥有14条前科。无党籍的 Kim Jaeseon 全北井邑市长候选人(12条)、进步党 Yun Janghyeok 蔚山蔚州郡议员候选人(11条)紧随其后。
在51名广域团体长候选人中,有前科记录的候选人共有20人,占39.2%。
国民力量党 Yang Jeongmu 全北知事候选人和国民联合党 Kim Hyeonuk 京畿知事候选人分别申报了最多的9条前科。
据悉,Yang 候选人自2003年至2019年因违反《劳动基准法》共7次被判处罚金。另外,他还因违反《劳动基准法》及《最低工资法》与《劳动者退休金保障法》被处以150万韩元罚金,并因“公务上标示无效”被判处200万韩元罚金。
Kim 候选人则因诈骗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又因违反《律师法》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他还曾因酒后驾驶及拒绝酒精测试三次被判处罚金,并有伪造公文书行使、侵占遗失物、无证驾驶导致违反《道路交通法》以及违反《劳动基准法》等前科。
以京畿知事候选人身份参选的进步党 Hong Seonggyu 候选人共申报了6条前科。Hong 候选人于1996年因违反《集会与示威法》、违反《关于惩治暴力行为等的法律》及违反《国家保安法》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2017年又因另一宗违反《国家保安法》案件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除此之外,他还因酒后驾驶、一般交通妨碍、妨碍特殊公务执行等被判处罚金。
共同民主党 Kim Gyeongsu 庆南知事候选人、正义党 Gwon Yeongguk 首尔市长候选人各自申报了4条前科。进步党 Kim Jonghun 蔚山市长候选人则被指有3条前科。
民主党 Jeong Wonoh 首尔市长候选人、Woo Sangho 江原知事候选人、Lee Wontaek 全北知事候选人、Oh Junggi 庆北知事候选人,以及国民力量党 Lee Jangwoo 大田市长候选人、进步党 Lee Jonguk 全南光州特别市长候选人及 Jeon Heeyoung 庆南知事候选人、无党籍 Kim Seongsu 全北知事候选人,各自申报了2条前科。
民主党 Kim Bugyeom 大邱市长候选人、Shin Yonghan 忠北知事候选人、Wi Seonggon 济州知事候选人,以及国民力量党 Lee Jeonghyeon 全南光州特别市长候选人、Lee Cheolwoo 庆北知事候选人,进步党 Baek Seungjae 全北知事候选人,则各自有1条前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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