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能源政策的同时也要防止加重承租人负担”

国家人权委员会建议政府在为实现2035年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NDC)而检查建筑领域温室气体减排政策的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强化保护弱势群体居住权的制度装置。


首尔中区国家人权委员会。联合通讯社供图

首尔中区国家人权委员会。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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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委于14日表示,已建议国土交通部、气候能源环境部、产业通商部和国家气候危机应对委员会制定包括提升建筑能源性能和向低碳政策转型等内容的对策。人权委称,温室气体减排与居住权保障应同步推进,并将▲公开建筑能源性能并制定最低标准 ▲构建事后管理体系 ▲多元化性能提升支持体系列为主要课题。


具体而言,人权委建议扩大建筑能源性能信息公示,引入最低性能标准,并针对未达标建筑推进绿色改造(环境友好型改造项目)。同时,还表示应建立定期检查实际节能效果的事后管理体系。


此外,人权委强调,在建设零能耗建筑物(ZEB)或实施绿色改造时,必须建立保护承租人居住权的制度性装置。人权委还指出,应逐步减少能源券中对高碳燃料的支持,并将政策转向扩大热泵等设备的普及。



人权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筑领域约占国内温室气体排放量的25%”,并称“在改善老旧住宅性能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弱势群体不至于面临费用负担或被迫搬离的风险”。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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