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经总召开“第1次ESG经营委员会”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会长Son Kyungshik就《劳动组合法》第2、3条(黄信封法)和《重大灾害处罚法》指出:“无论立法初衷多么良好,如果无法确保一线现场的可接受性、与国际规则的一致性以及对法律风险的可预见性,投资和就业就只能受到抑制。”
13日,在新闻中心举行的“2026年第1次ESG(环境·社会·治理)经营委员会”会议上,与会者合影留念。前排自左起为:Lee Jutae POSCO Holdings社长、Lee Hyunghee SK副会长、Park Seunghi 三星电子社长、Lee Sumi OCI Holdings社长、Son Kyungshik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会长、Kwon Changjun 雇佣劳动部次官、Kim Hyungkwan HD韩国造船海洋社长、Jung Jonggil 大宇建设常务;后排自左起为:Jung Insub 韩华海洋社长、Lee Wangsang GS常务、Park Junseong LG副社长、Kim Jinguk CJ株式会社副社长、Lim Jindal HS Hyosung先进材料社长、Lee Donggeun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常任副会长、Ahn Wonhyoung LS社长。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Son会长于13日在新闻中心举行的“2026年第1次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经营委员会”会议上表示:“在ESG经营中,保护劳动者和保障产业安全是企业必须践行的重要价值,这一点应当没有异议。”
他表示:“近期包括欧洲联盟在内的主要国家,一方面持续推进与ESG相关的监管立法,另一方面又在考虑企业负担和产业竞争力的基础上,展现出调整监管速度和范围的灵活性”,“有必要从彻底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探索合理且可预见的制度运行方式。”
他接着指出:“就《劳动组合法》而言,围绕是否承认原发包方的用人单位地位、集体协商对象等问题,社会上有不少声音担忧会损害劳资关系的稳定性,并给产业现场带来混乱”,“《重大灾害处罚法》同样在一线仍不断被指适用范围和责任标准不够明确,引发持续忧虑。”
该委员会是由包括十大集团在内的国内主要企业集团、社长级代表共19人担任委员组成的经营界最高层ESG协商机构。本次会议是自2021年4月委员会成立以来,雇佣劳动部(次官Kwon Changjoon)首次出席,就“《劳动组合法》《重大灾害处罚法》相关制度运行方向与企业课题”进行了政策对话。
委员们在分享一线困难的同时一致表示,为了引导扩大ESG自律经营,有必要发掘并协调现行法律法规各处潜藏的冲突因素。他们指出,为应对ESG议题,对供应链的支持不可避免,但即便是这类对合作伙伴的支持,是否也会被扩大解释为认定用人单位地位的依据,目前处于令人困惑的状况。
委员们还指出,《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已满4年,但由于法律条文在一线仍显模糊、履行法定义务存在困难,因此有必要像发达国家那样,将产业安全监管方向从“处罚·监督”转向以“事前预防”为中心。
雇佣劳动部次官Kwon Changjoon表示:“为保护工作场所内劳动者、预防安全事故,劳资双方的关注与实际行动至关重要”,“今后将为使安全文化扎根,强化对小规模企业等一线现场的贴身支持。”他还表示:“劳资间的矛盾不应被放大为对立,而应以对话方式加以化解”,“随着修订《劳动组合法》的实施,实现了对话的制度化,我们将积极努力,通过对话共同寻找解决方案,使共生共赢的劳资关系在社会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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