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媒体投放广告,被控向外籍人士专用超市供货
陈列销售40至50余种药品的零售商被求处罚金刑

检方向一名以在韩外国人为目标,非法进口并流通未经认证的泰国产药品的50多岁供货人求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将相关药品在“亚洲超市”等处销售的零售商也一并被诉至法院,检方对其求处罚金刑。


12日,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11单独合议部审判长Kim Seongjun法官就因涉嫌违反《药师法》等被起诉的药品供货人A某(54岁·女)及零售业者在内共10人,召开了结案公判。

光州地方法院全景。

光州地方法院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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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天的公判中,检方向非法引进并流通海外药品的A某求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对于协助犯罪的员工和超市业主等其余9名被告人,检方请求法庭分别判处罚金200万韩元。


A某被指自2022年至2025年期间,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各类泰国产药品销售广告,并将未经许可的药品流通至“亚洲超市”等国内面向外国人的专用超市。协助海外药品包装和配送的1名员工,以及具有韩国、中国、越南国籍的超市业主也一并被起诉。


其余被告人从A某处获得泰国产消炎镇痛药、戒烟药、肌肉松弛剂、激素制剂等40至50余种海外药品后,在各自经营的门店中陈列并销售。调查结果显示,他们所流通的药品要么被禁止在国内流通,要么未取得正式药品认证。


调查显示,A某利用了包括移民劳动者在内的在韩外国人,因为医疗服务门槛较高而不愿去医院,更倾向选择本国常用药品这一点而实施犯罪。被告人当天在庭审中对全部公诉事实予以承认,并恳求从轻处理。



对上述人员的宣判公判将于6月25日下午举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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