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剥夺被选举权期间再次违反选举法
一名已被剥夺被选举权,却再次发表支持总统选举候选人言论、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被起诉的大型教会知名牧师,在一审中被判处罚金。
光州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审判长 Jang Useok 部长法官)12日表示,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被起诉的牧师A某(74岁),被判处罚金200万韩元。
A某被控于第21届总统选举前5天的去年5月29日,在光州东区锦南路举行的“谴责宗教压迫·摧毁三权分立势力”集会上,通过麦克风公开宣称支持特定政党的总统候选人,并批评竞争候选人,因此被移送审判。
据调查,作为位于光州某大型教会的主任牧师,A某登上有约300名宗教人士参加的集会讲台,强调前任总统的清廉性和某特定候选人引进大企业的业绩等,开展了赤裸裸的非法选举运动。
尤其是,A某在第20届总统选举时也曾进行非法选举运动,于2024年8月被判处罚金并被剥夺5年被选举权,有此前科。尽管依照法律规定其处于不得进行选举运动的状态,却再次实施了同类犯罪。
合议庭指出:“自前刑确定至今尚不足1年,被告在被剥夺被选举权的状态下再次违反选举法,其罪责并不轻,且极具可非难性。”
不过,合议庭说明量刑理由称:“综合考虑到其演讲行为持续时间约15分钟,较为短暂,以及尚未查明其对实际大选结果产生了多大影响等情节,决定了本案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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