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过度持有和拒售……以“月均销量150%”为标准
违反时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食药处设立举报中心
为防止医疗一线出现混乱,政府将紧急实施禁止对作为必需医疗用品的注射器和注射针进行囤积居奇的措施。
政府13日表示,已由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禁止注射器及注射针囤积居奇行为等公告》,以防止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的囤积及拒售行为,并将自14日起正式施行。本次措施旨在维护国民健康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将适用至今年6月30日。
根据公告,从事注射器和注射针制造、销售的经营者,不得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过度持有产品或拒绝销售。
从具体判断标准来看,针对自2024年以前开始营业的经营者,禁止其将超过上一年月均销售量150%的数量连续保管5日以上。同时,禁止其在单月销售量超过2025年月均销售量110%的情况下进行销售,或向特定购货方销售量超过其在2025年12月至2026年2日期间月均销售量的行为。自2026年以后新开业的经营者,则必须在产品制造或购入之日起10日内完成销售或退回。
如违反公告,将依据《物价稳定相关法律》受到严厉处罚。除整改命令外,还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并可对相关物品予以没收或追缴。
财政经济部将与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及地方政府协作,强化执法。为此,将在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设立“注射器及注射针囤积居奇行为举报中心”并常态化运行,同时与各市、道共同启动联合检查组,计划对囤积居奇行为实施严格监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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