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企业库存调查及下调供货价格请求
韩国国税厅26日要求炼油企业将下调的燃油税税率反映在供货价格中。
政府当日为稳定油价,决定进一步下调燃油税税率。由此,自27日零时起,汽油燃油税税率将由现行的7%(每升763韩元)下调至15%(698韩元),柴油则由10%(523韩元)下调至25%(436韩元),两者的燃油税税率分别再下调每升65韩元和87韩元。
对此,国税厅在燃油税率下调公布后立即指示全国地方国税厅燃油税负责人对炼油企业的油品库存进行调查,并要求其将税率下调部分反映到供货价格中。
国税厅以本次追加下调燃油税税率公布时间当天下午2点为基准,对库存量进行了调查,并计划在实施日再次调查库存,以检验今后是否根据燃油税税率变动,适当申报了交通税等相关税目。
同时,国税厅还为确保燃油税率下调能够充分传导至消费者价格,要求炼油企业配合,立即按下调的税率幅度降低供货价格。由于本月中途燃油税率将发生变化,为避免申报出现问题,国税厅也已完成对“HomeTax”及相关电算系统的调整。
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国税厅也在有序做好依据囤积居奇公告开展炼油企业库存调查的准备”,并称“对于涉嫌非法流通油品的加油站,将通过持续的现场检查和价格监控,努力确保燃油税率追加下调的效果真正回馈给消费者”。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