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范围从原材料扩大至“能源成本”
受害企业直接举报即可领取“奖励金”
今后在分包交易中,不仅原材料价格,若电费、燃气费等“能源成本”大幅上涨,其涨幅也必须强制反映在分包价款中。此外,因不公平交易受到损害的中小企业,如向发包企业进行举报,将可直接领取举报奖励金。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已拟定以此为主要内容的《分包交易公平化相关法律(分包法)施行令修正案》,并将自25日起至5月6日为止进行立法预告。本次修订是为履行现政府国政课题的一环,目标是在8月11日施行。
根据修正案,分包价款联动制的适用范围将从原先的主要原材料,扩大至“主要能源(燃料、热力、电力等)”。据此,原承揽人必须在向受承揽人发出的书面文件中,明确记载纳入联动的主要能源项目、价格基准指标以及计算变动率的时间点等事项。
同时,举报奖励金制度也将大幅调整。此前仅在第三方举报时发放奖励金,今后,因不当价款决定、技术挪用等不公平行为而受到损害的“受承揽人”,只要直接提交证据进行举报,也可以获得奖励金。通过这一措施,旨在大幅强化对封闭的分包市场内违法行为的监控体系。
为防止建设工地发生价款拖欠事故的安全装置也将更加严密。除小额工程(1000万韩元以下)外,所有建设分包交易一律必须进行价款支付保证,原有的大量例外事由被删除。不过,即便在施工中价款有所增加,只要剩余价款在1000万韩元以下,即可免除追加提供保证的负担,从而体现一定的灵活性。
此外,若企业在分包交易中100%使用承诺公平交易的“标准分包合同书”,其既有的罚点减免优惠将从2分提高至2.5分,以此引导自发扩散共生合作文化。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将在立法预告期间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法律施行日之前妥善完成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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