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View]“富人税”在韩国与美国有何不同 View original image

最近一篇称富人因继承税而逃离韩国的报道引发争议。内容是说,首尔江南的高价公寓持有者、拥有数百亿韩元金融资产的富人,为了避税正前往新加坡或迪拜。然而其中遗漏了几件事:到底真正离开的有多少人?他们缴纳的税在整体税收结构中占比多少?更重要的是,对被称为“富人税”的各类税种,缺乏对其究竟在什么时间、以多大额度、向谁征收的深入考察。


本专栏将比较韩国与美国的富人税。富人税大致可按三类划分:第一,“拥有了多少”;第二,“将既有资产增值了多少”;第三,“如何把这些资产转移给子女”。第一类是持有税。包括韩国的综合不动产税和高价住房持有税等,凡拥有大量资产就必须缴纳。这是对公告价格超过一定标准的住房和多套住房持有者,在财产税之外追加征收的税种。韩国的综合不动产税只对高价住房及多套住房持有者有限加征,而美国的不动产税则是所有住房持有者都要缴纳的地方税。在像加利福尼亚这样税率较高的地区,如果拥有一套价值100万美元(约合15亿韩元)的住房,每年需缴纳约1.2万美元(约合1700万韩元)的持有税。与首尔一套价值15亿韩元公寓的一套住房持有者按财产税标准计算的年度持有税相比,高出约4至8倍。


第二类是当资产产生收益时,对该收益征收的资本所得税。例如,利息、股息等金融所得超过一定金额时,要与其他所得合并适用较高的累进税率。在韩国,如果通过股票投资获得巨额收益,税率大约在40%左右。美国对短期股票投资征税税率与韩国相近,但美国对长期金融投资收益的税率较低。一旦持有期超过1年,即使是高收入者,税率也会降至约20%。在不动产方面,由于韩国对高价住房及多套住房适用较高的转让所得税,房产交易获得的部分差价要适用高于一般水平的税率。考虑到韩国居民资产中相当大一部分集中在不动产上,这或许也是一种自然的结果。


相反,在美国,家庭投资中不动产所占比重较低,住房的意义更多在于居住本身的价值而非投资。自住型长期持有不动产享受的税收优惠比韩国更大。比如,出售一套长期自住住房获得10亿韩元差价时,即便韩国有持有期扣除,仍需适用20%至40%区间的税率;而在美国,这类差价首先有一段完全免税区间,只有超过免税额的部分才按15%至20%征税。


最后一类是资产代际传承时征收的税,即继承税和赠与税。当拥有大量资产的人将财产转移给下一代时,适用累进上升的税率。以首尔拥有一套价值15亿韩元公寓的一套住房持有者为例,仅将这套房产与少量存款相加,在继承时点,扣除基本减免后的课税标准就可能适用20%至30%的税率,继承税最多可膨胀至2亿韩元。但美国的继承税和遗产税适用对象非常有限,拥有一套价值在15亿韩元左右住房和一定金融资产的家庭,并不会成为继承税征收对象。


概括而言,单就持有一套价值15亿韩元住房的家庭来看,不能简单断言在韩国缴纳的税更多。韩国家庭在生前每年仅缴纳约200万至400万韩元的持有税,但若要将住房继承给子女,则需缴纳高达2亿韩元的继承税;美国家庭则恰好相反,每年缴纳约1700万韩元左右的持有税,但在将住房转移给子女时则无需缴税。哪一方更为公平、更有利于经济增长,取决于各国国民的政治共识。不过,讨论不应停留在“是否要降低富人税”这种单一维度,而是需要反思:应当在“何时、以何种方式”让富人对社会作出贡献。



Seo Boyoung 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教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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