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3年婚庆行业消费者受害达1010件
合同解除及不履行占68.3%
Kwon Hyangeop:“以黑箱合同戏弄新婚夫妇”

共同民主党国会议员 Kwon Hyangeop(全罗南道顺天·光阳·谷城·求礼乙选区)19日表示,为了预防新婚夫妇在婚庆行业遭受损失并强化消费者权利,已代表提出了《标示·广告公正化相关法律部分修正法律案》(标示广告法修正案)。


现行法律禁止经营者进行虚假、夸大及欺骗性的标示·广告行为,并规定一旦因此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经营者应向受害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有舆论指出,消费者对于不当标示·广告行为所致的损害只能请求损害赔偿,在合同本身方面仍然受到约束,消费者受害救济并不充分。

共同民主党议员 Kwon Hyangeop。

共同民主党议员 Kwon Hyange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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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近期在婚庆市场,以婚宴场地经营、婚礼筹备代办业务(摄影·礼服·化妆一体化服务)为中心,价格不公开、额外费用要求、解除合同时拒绝退款等不公平惯例持续存在。


根据国民权益委员会对婚庆行业相关投诉的分析结果,从2021年4月至2024年3月的3年间,消费者受害投诉共计达到1010件,并呈逐年增加趋势。其中,“解除合同”和“合同不履行”占整体的68.3%,显示受害主要集中在合同阶段。


此外,公平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平委)虽为改善不当合同惯例而将价格信息公开义务化,但在韩国消费者院价格信息门户网站“真实价格”上公开价格的一体化服务企业一家也没有,仅有5家婚宴场地企业公开了价格,现实情况十分有限。


同时,公平委虽已制定了“婚礼筹备代办业务标准合同”,但由于并无法律强制力,业内的采用情况也尚未掌握。


为此,修正案规定,如果商品内容系通过虚假或欺骗性的标示·广告而促成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解除该合同,从而更有力地保护消费者权利。


在这方面,法国根据《民法》,规定对于婚礼、旅行等将来履行型合同,如系在错误、欺诈或胁迫下订立,可以撤销合同。日本也通过《消费者合同法》规定,如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或就重要事项告知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可以撤销合同。


英国则通过《数字市场、竞争及消费者法》对购买劝诱阶段的重要信息遗漏予以禁止并加以规制。



Kwon议员表示:“在婚庆市场,利用‘一生一次’这一特性进行所谓‘一片漆黑的合同’,戏弄和剥削新婚夫妇的不当惯例正在反复出现”,“对于因虚假、欺骗性合同而受害却仍需由消费者自行承担负担的结构,绝不能继续放任不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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