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各市道警察厅及警察署组建专门工作组
对高危加害者在一周内申请逮捕令
位置追踪电子装置与拘留所在押为必执行措

因在京畿道南杨州市发生的跟踪杀人案件中被批评应对不力,警方决定在全国各警察机关启动专门工作组(Task Force,TF)。警方计划重新梳理包括已内部结案案件在内的最多3万起正在侦办或管理中的案件。特别是,对高危加害人将在一周内申请逮捕令,并同步执行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和拘留所羁押的高强度措施。


综合18日《亚洲经济》的采访结果,警察厅当天在由代理厅长 Yu Jaeseong 主持的指挥部会议上,下达了“关系性犯罪全面排查及措施强化方案”。Yu 代理厅长指示,以市、道警察厅生活安全部长和警察署署长分别为组长,组建各层级工作组。此后由各机关在署长主导下对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经市、道厅逐级上报至本厅。


Yu Jaeseong 警察厅长职务代理。 联合新闻提供

Yu Jaeseong 警察厅长职务代理。 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特别是,警方指示要以排查结果为基础,加强风险分级和即时处置。具体而言,对高危加害人须在7日内申请逮捕令,并在暂时措施中,将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第3-2号)和拘留所羁押(第4号)两项措施同步、必执行使。本次案件中,尽管嫌疑人的威胁程度已相当严重,警方却未申请本可阻断犯罪的第3-2号措施,此次指引即为纠正这一问题。


此前本月14日上午,在京畿道南杨州市梧南邑,一名40多岁男子A某持刀多次刺伤其曾处于事实婚关系的20多岁女性,致其死亡。因暴力、跟踪等问题多次被举报的A某,是根据《跟踪处罚法》被指定为暂时措施第1、2、3号对象人员,其被禁止在受害人住所、工作场所等100米范围内接近。然而,A某仍在受害人工作地点附近伺机等待并实施了犯罪。


案件发生后,尽管A某对受害人的威胁程度已非常严重,但警方未向法院申请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这一点被指存在严重问题。第3-2号措施是通过实时追踪加害人的活动半径,向受害人发出警报的制度,即便受害人未亲自报警,也能感知危险。本案受害人曾通过智能手表发出求救信号,但警方仍未能阻止犯罪。


警方的构想是,直接控制高危加害人的人身自由,从根本上切断其接近受害人的可能。暂时措施按强度依次为:第1号接近禁止,第2号利用电信手段接近禁止,第3号收容于医疗机构等。


对于中危加害人,警方也将积极实施佩戴电子装置和人身管控等措施,并规定凡被评估为中危及以上风险等级的案件,均须向市、道厅报告。各市、道厅每周将对相关处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独家]警方在全国启动“跟踪犯罪”专门小组…7日内申请逮捕令 View original image

此外,警方还计划重新审查已结案的案件。警察厅表示,截至当天,将对目前正在侦办或管理中的1.5万起关系性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除此之外,无论侦查是否已结案,警方还将调查1万名接近禁止对象人员,以及最近3个月内被举报两次以上、但以内部调查、咨询或现场处置等方式结案的案件,以及目前正在推进受害人安全措施的3600起案件。


警方去年依据《跟踪处罚法》申请暂时措施的次数为1万4727件,比前一年1万1775件增加25.1%。同期,第3-2号暂时措施的适用次数从325件增至858件,第4号措施从1225件增至1864件,均有所上升。舆论认为,这是警察厅在去年8月强化关系性犯罪应对指引所产生的效果。


当时,警察厅也曾表示,将对加害人进行再犯风险评估,并以同步申请佩戴电子装置和拘留所羁押为原则,但在本次案件中,这两项原则均未得到适用。



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将以案件为中心实施全面排查,之后在5月前再以受害人为中心启动追加风险性再评估”,并解释称:“对于关系性犯罪,从案件初期起就将受害人与加害人隔离作为原则,不论受害人是否表示不愿处罚,警方都将通过拘捕、拘留等高强度侦查予以应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