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仁市启动建设工人宿舍行政支援措施
确立宿舍标准…杜绝无序小区开发
配合劳动者居住空间需求增长的住房行政支援
京畿道龙仁特例市(市长 Park Sangil)11日表示,将制定并实施住房行政支援方案,以应对在当地推进的超大型半导体集群等大规模开发项目过程中出现的劳动者居住空间需求增加问题。
龙仁市于10日公布了反映当地条件、允许工地劳动者食宿的租赁型宿舍建筑规划标准,并对临时宿舍运营标准进行了整顿。
通过这一举措,关于建筑工人生活的租赁型宿舍和临时宿舍的标准,可使经营主体事先预判是否可以建造、可建规模及相关规划等,并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实现透明的建筑行政,从而有望顺利供应宿舍,在符合法律标准的前提下推进不破坏自然环境的开发。
龙仁市公布的标准自公告日满2个月之日起施行,公告案中明确列出了建筑委员会审议对象——租赁型宿舍(50间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000㎡以上)的建筑规划标准,以保障劳动者能够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居住。
龙仁市计划以该标准为基础,通过提供许可审批等行政服务,支持为劳动者居住而建设的宿舍能够稳定供应。
龙仁市还通过此次制定的标准,预先化解选址矛盾因素,并规定一旦制定出300间以上租赁型宿舍的大规模规划,应事先经过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咨询等程序。
市政府在建筑委员会审议过程中,反映了提出的主要意见,提出相关标准,以提升租赁型宿舍对劳动者居住便利性的贡献,并使其与既有生活环境相协调。
细节内容包括:▲选址标准 ▲面积标准 ▲停车位数量 ▲小区道路标准 ▲配套设施标准等。
根据标准,300间以上的租赁型宿舍若未与宽度6米以上的国道或地方道路、城市规划道路相连接,则在建筑委员会审议前必须履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咨询或审议程序。
在小区营造过程中,应规划避免破坏绿地、与周边地区相互隔绝,并尽量避免设置挡土墙。挡土墙设置标准须参照《龙仁市开发行为许可运营指引》中的构筑物设置标准。
此外,根据建筑标准,如1人间个人空间的最小面积在18㎡以上,则共享空间面积必须达到国土交通部公告中规定基准面积的1.2倍以上。
停车位数量标准为:在设施面积每150㎡1辆或每间0.3辆中,适用较高标准;100户以上的租赁型宿舍须将各栋屋顶面积的50%以上规划为太阳能发电设施。
除此之外,小区内道路坡度须控制在10%以下,以引导避免开发陡坡地带;为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还必须满足国土交通部公告的《预防犯罪建筑标准》中的犯罪预防设计规划要求。
市政府目前将50间以上的租赁型宿舍作为建筑委员会审议对象进行管理,今后将在通过制定建筑规划标准、确立一定水平的建筑标准后,考虑放宽租赁型宿舍纳入建筑委员会审议的范围。
对于作为施工用临时建筑物的临时宿舍,市政府也对其运营标准进行了整顿,以确保其符合设立目的和宗旨。
主要变更事项包括:▲为提升建筑工人居住便利性而引入休息设施 ▲为消除因违法停车给当地居民带来的不便而制定停车标准 ▲由具备建筑师资格标准的人员负责图纸编制和审查等。
此外,若延长临时宿舍保留期限,将被强制要求提交设施检查和设备运行检查结果,借此改善运营标准,以提高居住安全性。
龙仁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主动应对因推进大规模开发项目而增加的劳动者居住需求,我们制定了龙仁市租赁型宿舍建筑规划标准和临时宿舍设置标准”,并称:“今后将为实现与当地社会的和谐共存,营造安全、有序的劳动者居住环境,在合理改善监管和有序管理居住环境方面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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