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水产品直销场名义申请许可后
却销售工业品等,实为食材超市运营
丽水市去年两次下达整改命令仍未改
A公司向全罗南道申请不服行政审判
全罗南道认定其违反用途限制规定
丽水市称“将考虑追加整改命令和举报”
在一家以农水产品直销场名义向管辖地方自治团体取得许可、却以规避方式经营食材超市的丽水某食材超市被当局下达整改命令之际,该食材超市方面不服,向全罗南道申请行政审判,但被驳回。
5日据全罗南道和丽水市等方面消息,全罗南道于上月驳回了位于丽水市突山邑A食材超市就“不服国土规划法用途变更整改命令”提出的行政审判申请。全罗南道认为,A公司违反了国土规划法规定的用途限制。
此前,A公司于2024年7月根据农水产品流通法,从丽水市获得了“农水产品直销场开发行为及建筑许可销售设施”的使用批准。
然而,该公司虽然按相关法律只能销售农、林、牧、水产品等,却流通、销售了非农水产品及工业品、生活必需品、酒类等。
A公司入驻的用地属于第一类居住区,根据国土规划法(丽水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销售设施的建筑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下,但该公司却以总建筑面积9000余平方米的规模运营。
当时,公司方面以“相关法律中没有对销售品目作出明确限制规定”为由,超出农水产品范围销售工业品等,由此造成的损失波及到当地传统市场和中小流通企业。
更有甚者,像A公司这样的准大型及大型店铺如要取得许可,依据流通产业发展法,需要履行商圈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估、区域共生协约、消防安全标准等程序,但该公司通过农水产品流通法取得使用批准,所有程序被一并省略,事实上以“钻空子”的方式获准并运营了约1年6个月。
在此情况下,丽水市认定A公司违反国土规划法,于去年9月下达整改命令,A公司不服,于去年11月向全罗南道行政审判委员会提出不服性质的行政审判申请。
随着全罗南道驳回A公司的行政审判申请,丽水市也将考虑追加整改命令或向司法机关举报等后续措施。
丽水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因针对不服整改命令的行政审判正在进行,目前有关整改命令的执行被中止,市里正根据A公司的后续动作,研究追加整改命令或举报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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