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监院督促全金融业强化消费者保护……从产品设计到销售“全方位施压”
下发强化产品特性与本金损失风险等说明义务的指引
为杜绝不当销售,暗示将直接检查员工KPI与绩效奖金体系
金融业界不满“连绩效奖金都要干预吗”,对侵犯经营权的忧虑扩散
金融监管当局向整个金融业发出强烈信号,要求在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售后管理等全流程中,向客户彻底说明产品特性和本金损失风险等内容,以防止不当销售。尤其是与金融公司员工的绩效奖励体系(关键绩效指标)及绩效薪酬结构相关部分,如有必要还将推进制度改进。金融业内部则纷纷抱怨,认为连关键绩效指标和薪酬体系都要干预,属于过度干涉。
下发销售机构说明义务指引……精准瞄准保险与金融投资
5日,金融监督院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2026年度金融监督院消费者保护统筹主要工作推进计划》,并向整个金融业详细说明了今年监管的5大原则和主要计划。
金融监督院消费者保护监督统筹局高级局长 Noh Younghoo 通过长达24页的工作计划发布,将今年监管的5大原则概括为:▲构建覆盖产品全周期的事前预防性监管体系 ▲确立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的金融系统 ▲强化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功能 ▲完善金融弱势群体消费者权益制度 ▲通过监督与检查业务创新提升国民信任。
与会者注意到,金融监督院大幅强化了对销售机构的产品说明义务。金融监督院计划制定《按金融产品类型划分的说明义务指引(暂称)》。虽尚未确定具体下发时间点,但明确点名“保险”和“金融投资”领域,强调称:“将优先考虑对不当销售可能性较大的产品适用该指引。”
此外,金融监督院还警告第二金融圈要避免无节制的产品广告。将通过分析保险广告费用和投放次数、播放时长等按销售渠道划分的不当销售比例,制定制度改进方案,并建立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非面对面渠道广告监测体系。
强制告知本金损失风险……“一线担心被贴上不当销售标签”
关于要求金融公司必须向消费者告知本金损失条件即将触发等重要信息的内容,也引发了关注。金融监督院要求,如果在产品签约之后,因外生变量或实体经济波动而出现损失可能性,金融公司必须立即向消费者进行说明,其中包括标的资产价格波动或本金损失条件(敲入)即将触发等信息。
Noh 高级局长指出:“从防止消费者损失扩大的角度看,金融公司有必要更加主动地提供信息。”但与会者担心,一旦实际结果与说明不一致,当局会否将其认定为不当销售。一名与会者反映称:“就本金损失条件向客户进行了告知,但如果预测失误就要受罚吗?”表达了困惑情绪。
重构关键绩效指标及绩效薪酬体系……金融圈“一片骚动”
金融监督院计划督促重构私人银行家(PB)等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其设想是,在设计关键绩效指标时,要贯彻在产品销售中优先考虑“消费者利益”而非银行利益的原则(最佳利益原则)。
同时,为改善过度偏重短期业绩的惯例,将推进对绩效薪酬体系的检查及制度改进。具体包括:▲提升绩效报酬信息披露的实效性 ▲强化股东对高管报酬的约束 ▲延长并提高递延支付期限与比例 ▲明确重新评估与追回(Clawback)机制的依据。
这一部分内容在现场引发了强烈反响。与会者间面露凝重,相互低声议论不止。一名与会者强烈不满地表示:“连员工薪酬都由当局制定指引,这实际上就是不让我们做生意。”
“由首席执行官负责运营职责结构图”
金融监督院计划要求金融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等高层管理者亲自负责运营职责结构图。正在研究通过强化首席执行官对职责结构图的统筹管理义务,进一步扩大管理层责任的方案。
同时,金融监督院还将在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分调委)下设立按专业领域划分的分调小委员会并加以运营。将把分调委会议常态化为按月召开,并通过充实民间委员来提升专业性。Noh 高级局长表示:“将摆脱以业态为中心的运行模式,转而按纠纷争点细分专业领域来运作,从而提高审议的专业化水平。”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