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消费者保护视为核心经营原则
强调将消费者保护纳入KPI并强化产品审查责任
需为K-ICS等新监管措施做好准备

Lee Chanjin 金融监督院院长26日强调,为了恢复保险业的信任,必须形成一种将消费者保护视为核心经营原则的企业文化。他还要求业界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制度(K-ICS·K-ICS)以及损失率和营业费用假设指引等新引入的监管措施做好前瞻性应对。


Lee Chanjin 金融监督院长12日在首尔中区银行会馆出席与各银行行长举行的座谈会并作开场发言。2026.02.12 记者 尹东柱

Lee Chanjin 金融监督院长12日在首尔中区银行会馆出席与各银行行长举行的座谈会并作开场发言。2026.02.12 记者 尹东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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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院长当天在与生命保险协会、财产保险协会会长及14家主要保险公司首席执行官举行的座谈会上作出上述表示,并强调称:“经营层必须始终保持将‘消费者保护’作为首要价值并付诸实践的意志和态度。”


他在开场发言中指出:“由于在产品设计时未考虑第三方风险,以及依赖过高的招揽佣金而形成的‘自损式’销售惯例等原因,部分产品在社会福利方面反而呈现下降趋势”,“保险业有必要超越单纯的数量扩张,推动以信任和稳健性为基础的内涵式发展。”


他尤其强调,要确立以消费者保护为最优先的健康企业文化。Lee院长表示:“要将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消费者保护指标纳入关键绩效指标(KPI),并将纠纷减少战略与员工绩效奖励体系相衔接”,“同时,应在职责说明书中明确首席合规负责人(CCO)等产品委员会委员的管理义务,从而强化产品审查职能的责任性。”


他还表示,应摒弃以短期业绩为中心的过度竞争,确立健康的经营惯例。他指出,自保险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实施以来,以高额手续费为中心的产品过度竞争持续存在,由此引发了保费上涨和保险公司稳健性恶化的担忧。


为此,监管当局已经确定了保险销售佣金制度的改进方案,并计划从今年7月起分阶段实施。然而,随着相关制度即将实施,近期围绕保险规划师的挖角竞争日趋激烈,以及变相的激励政策设计等现象加剧了市场混乱的担忧。有观点指出,因规划师大规模流动而产生的不当展期、退保再投保以及营业费用增加,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Lee院长呼吁:“为了不让旨在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制度改革宗旨被冲淡,希望保险业界积极参与,确立健康的招揽秩序。”监管当局也计划持续发掘并推进强化综合代理公司等销售渠道责任、强化保险金给付相关消费者告知义务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课题。


Lee院长还提及扩大生产性金融和包容性金融的必要性。他表示:“将积极推进包括调整基础设施及风险投资的风险权重在内的、为扩大生产性金融所需的制度改进”,并请求保险业界为消除老年人、残障人士及弱势群体等社会弱者在保障方面的盲区,合理改善投保与审核程序,扩大定制化产品开发。


他同时强调了财务稳健性管理的重要性。Lee院长表示:“财务稳健性不仅仅是会计指标,而是构成市场对保险公司履行合同能力信任的核心基础”,并指出有必要对私募贷款基金等投资风险尚未固定的海外另类投资进行细致管理。他还要求保险公司对包括基本资本K-ICS制度以及损失率和营业费用假设指引在内的新稳健性监管制度的引入做好前瞻性准备。


对此,各保险公司首席执行官表示认同,称将通过确立以消费者保护为最优先的企业文化来恢复保险业的信任。他们还表示,作为长期机构投资者,将通过激活生产性金融和扩大包容性金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同时,他们请求监管当局予以关注和支持,以确保销售佣金制度改革和实报实销医疗保险理赔流程信息化第二阶段的实施等工作顺利推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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