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率未达标就以“中止订货”施压
通过电话和短信动员供货企业填补收益缺口
遏制利用市场支配力“转嫁成本”的惯常做法
在线购物业务排名第1的Coupang为达成自身目标利润率,被指一再对供货企业施压,强迫其降低供货单价、承担广告费,并推迟支付货款等,实施“综合式欺压”,最终遭到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制裁。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定,Coupang此类行为属于破坏直采交易本质的违法行为,除处以约21亿韩元的罚款外,还命令其立即向供货企业返还非法侵占的利息和商品费用。
公平交易委员会26日表示,将就Coupang违反《大规模流通业法》的行为作出整改命令,并处以21.85亿韩元的罚款。同时,下达命令,要求其向交易企业返还约8.5亿韩元的逾期利息未支付金额和约5.3亿韩元的未结清商品费用。调查结果显示,Coupang被认定公然违反了《大规模流通业法》的核心条款,包括:▲不当强迫降低供货单价 ▲转嫁广告费等各类费用 ▲延迟支付商品货款 ▲不当拒绝返还商品等。
据公平交易委员会介绍,自2020年起约3年间,当业绩未达到与供货企业协商确定的“净入金额利润率(PPM)”目标时,Coupang便以暗示中止或缩减订货为手段,向其施压要求降低供货单价。尤其是,Coupang的商品企划负责人(BM)被查出通过电话、短信、KakaoTalk等不易留下证据的方式单独联系各家企业,对其进行“拧干式”压榨。
不止于此,为了实现目标利润,Coupang还强迫企业投放其并不愿意的广告,或将广告费用转嫁给企业。站在供货企业的立场,在Coupang这一庞大平台权力面前,只能“含泪接受”这些提议。就此,公平交易委员会按照计算标准中的最高额度,对每一类行为(单价下调要求、广告费转嫁)分别处以“定额罚款5亿韩元”的最高额。
此次处分也是自2021年引入“直采商品货款法定支付期限”条款以来,首次适用该条款进行制裁的案例。调查显示,Coupang对2.5715万家企业应支付的2800亿韩元货款,最多比法定期限(自收货之日起60日)延迟233日支付。Coupang辩称,“以公司内部检验·品控结束后入库之日为基准”,但公平交易委员会明确指出,“商品交付日即为收货日”,以此对Coupang的任意解读予以否定。相应地,未支付的8.53亿韩元逾期利息也被责令立即返还给供货企业。
Coupang还在运营“Coupang体验团”过程中实施了欺压行为。对因顾客未参与体验而滞留的约2.5万件商品(价值约5.36亿韩元),Coupang并未返还给供货企业,而是据为己有。公平交易委员会对此也下达了损害救济命令,要求相关费用切实回归企业。
此次制裁的意义在于,在网络购物市场急速扩张的背景下,对掌握市场支配力的大型平台向供货企业不当转嫁成本、弥补收益的惯常做法进行了有效遏制。
公平交易委员会流通代理店调查课长Jo Wonsik表示:“今后也将对大规模流通业者利用其在交易中的优越地位,将直采交易所伴随的风险和成本转嫁给供货业者,并为维持自身利益而侵害供货业者正当利益等不公平行为进行严密监控,一旦确认存在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正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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