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年前发生的“庆南密阳女初中生集体性侵案”有关,在未获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开其个人信息的某油管创作者在一审被判处实刑。


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6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Kim Juseok)于28日对因涉嫌名誉毁损等被起诉的30多岁男子A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责令其完成40小时跟踪行为治疗项目。


对于属于“非告示不得论罪”之罪的暴行及部分违反信息通信网络法的嫌疑,法院考虑到部分被害人表示不愿追究刑事责任,驳回了公诉。


YouTube频道“나락보관소”。YouTube截图提供

YouTube频道“나락보관소”。YouTube截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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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院介绍,A某运营名为“Narack Bogwanso”的油管频道,将多名人士指认为2004年密阳女初中生集体性侵案的加害者并公开其个人信息,被指实施了二次伤害和私力制裁。


经调查,所上传视频中具体包含姓名、面部照片、年龄、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此前检方在起诉书中称:“A某持续发布包含被公开身份者个人信息的视频,实施引发不安感和恐惧感的行为,其中部分被害人从未接受过侦查机关调查,或并未参与案件,他仍以诽谤为目的捏造事实进行公开,损害了其名誉。”


一审法院指出:“被告得知与过去密阳女初中生集体性侵案相关,几乎无人受到刑事处罚后,基于要让加害者出丑、实施私力制裁这一扭曲的正义感而实施了本案行为。”


法院接着表示:“被告通过网络社区、油管频道、举报邮箱等获得的信息,在未作任何最基本核实的情况下使用,内容中包含大量毫无根据的虚假陈述或夸张表述,并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看来已造成严重的精神和财产损失。”


但同时,法院在量刑理由中说明:“虽然被告在侦查初期仍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但其此后至少已承认并反省犯罪行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被害人表示不愿追究刑事责任,被告并为各名被害人各自缴纳400万韩元的供托金;其已删除相关视频并似乎停止了油管活动等情况,均予以斟酌。”


此外,法院还称:“考虑到关于‘以事实为依据的名誉毁损罪’存废问题的讨论以及被害人努力恢复损失的情况”,未当庭对其实施收监。


密阳性侵事件是指2004年在密阳地区发生的,44名高中生在1年时间内轮流性侵1名女初中生的案件。


在加害者中,只有10人被移送审判,20人被送入少管所,其余人员则因与被害人和解或未被写入起诉状而因公诉权消灭未受处罚。


自上月初起,某油管频道公开被指为加害者的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后,该事件再次受到关注,其他油管创作者和博主也加入公开疑似加害者个人信息的行列,由此引发“私力制裁”争议。



对此,视频中的相关人员向油管创作者和博主等提起控告,包括油管频道“Narack Bogwanso”运营者A某在内,以同类嫌疑被诉至法院的被告人,在昌原地方法院和首尔南部地方法院等均被判处实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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