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拟对轮胎、造船等5个工种
行政预告“免调查审议”修订案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不分身体负担一律适用”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经总)于30日向雇佣劳动部提交了反对扩大肌肉骨骼系统疾病认定为工伤适用职种的公告修订案的经营界意见。理由是该修订案未能反映各事业场所之间的作业环境差异以及同一职种内部细分作业的身体负担差异,可能导致不合理的工伤认定。有意见担忧称,即便企业持续投入改善作业环境,仍可能出现工伤申请激增的结果。


近期,劳动部就一项行政预告方案征求意见:对在一定期间以上从事特定工作者发生的疾病,省略调查和审议程序,直接认定为工伤的“肌肉骨骼系统疾病推定原则”,拟将轮胎业、造船业等5个职种追加纳入适用范围。


工伤范围扩大遭企业界反对:“应将肌肉骨骼疾病纳入作业环境考量” View original image

经营界立场是,在不考虑各事业场所作业环境差异的情况下,将相关疾病一律认定为工伤存在问题。以轮胎硫化工序(对轮胎半成品施加温度和压力制成成品的过程)为例,通过机械自动化几乎不存在身体负担的A事业场,与仍以手工作业为主、对腰部造成负担的B事业场,其作业环境明显不同。但公告修订案无法区分劳动者个人的身体负担程度。如果这些事业场的劳动者以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椎间盘“突出”)申请工伤,结果将是全部获批。


运营包括自2012年起投产昌宁工厂在内的较为新式工厂的耐克森轮胎方面表示:“在硫化工序中,员工不存在搬运产品或直接进行作业的情况。”韩国轮胎与科技方面也表示:“国内事业场的硫化工序自动化率在90%以上。”


经总指出:“即便是同一职种,不同事业场所根据作业环境改善程度,劳动者的身体负担完全不同,但修订案未作区分,而是要求一律适用。”


单一职种内部也可能细分为3~4个作业工序,其身体负担程度各不相同。即使都是造船业的电装工(负责敷设电缆及安装电气·电子设备的作业者),根据电缆敷设或接线、电焊、电缆检查等不同细分工作,身体负担也不同。根据工作熟练度,有时只承担辅助工角色,此时几乎不存在高身体负担作业,但修订案并未对这一部分进行审查和考虑。


电缆检查担当者很少以蹲姿进行作业,而辅助工在电缆搬运及敷设、接线作业时,多数仅负责目视观察并在部分工序中提供协助。


业界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工伤申请者增加,公司需要承担的医院费用、治疗费用等成本也会随之上升。只能以未申请者为中心重新排班,由此导致的加班津贴增加也将成为负担。”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

View original image

经总在意见书中指出,将年工伤申请不足10件的职种视为高频申请并纳入适用对象,在统计学上并不恰当。公告修订案仅出于研究便利的考虑,只分析了2020~2021年短短2年间肌肉骨骼系统疾病工伤案件的统计数据。


经总还表示,在雇佣劳动部尚未履行规制改革委员会(规改委)建议事项的情况下,就推进将公告再检讨期限从1年6个月延长至3年并不适当,要求先行对认定标准的一致性进行验证。2022年,规改委曾建议将肌肉骨骼系统疾病推定原则的认定标准再检讨期限缩短为1年6个月,并改进以职种为中心的认定标准的一致性验证。



经总本部长 Lim Utaek 表示:“在未对肌肉骨骼系统疾病推定原则认定标准的问题进行改进的情况下,劳动部仅推进扩大适用范围,令人遗憾。为缩短工伤处理期限而勉强修订认定标准,将严重损害公平性,因此应当对修订案进行全面再检讨,并首先开展一致性验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