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将修改的道路交通法令

警方28日表示,近期因服用毒品、异丙酚、唑吡坦等精神药品后驾车的案例激增,已新设“拒绝药物检测罪”,并将药物驾驶的处罚标准上调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的罚金。


警方强化药驾处罚…新增拒绝检测罪 View original image

警方将对因药物驾驶被查处的驾驶人一律取消其驾驶证,并计划不断提高执法的实效性。


对于最近5年内被查处2次以上的违规者,在不合格期间届满后重新取得驾照时,将从明年10月起正式实施附条件驾驶证制度:只有在车辆上安装“酒驾防止装置”,方可驾驶该车辆。


以往只要满足7年无事故条件,第二类驾驶证持有人仅通过适性检查即可取得第一类驾驶证,但从明年起,只有在通过汽车保险投保证明等材料证明实际驾驶经历的情况下,才会在适性检查后发放第一类驾驶证。


鉴于与驾驶证换证相关的民怨集中在年末、亟须改善,政府将反映民众意见,把驾驶证换证期限的计算标准,从原先按年度统一赋予的方式,调整为以个人生日为基准前后各6个月。



警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在道路交通现场威胁国民生命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对于国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的不便,我们也将积极加以改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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