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上涨祸首共31家企业为对象
涉嫌逃税金额高达1万亿韩元
A是一家餐饮特许经营总部,通过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减少食物分量这一隐性涨价行为(缩水式通胀)获取了利润。A在与特许经营宣传相关的广告宣传费方面本应与关联法人共同负担,但却以代为支付的方式,替原本应由由实际控制人家族经营的关联法人承担的约40亿韩元广告宣传费,构成不当支持。另外,A将加盟店介绍给室内装修公司B,由B为加盟店进行装修并收取介绍费,却通过不开具税务发票的方式隐匿交易,漏报销售额。国税厅表示,将对代为负担共同费用并不当外流法人资金的A及实际控制人甲开展彻底调查。
国税厅23日表示,将对在价格串通等不公平行为中推高物价不稳定、加重民生经济负担,却逃避正当纳税义务并攫取不当利益的“扰乱市场秩序的偷逃税行为人”开展税务调查。
本次调查对象包括:通过价格串通等行为的垄断及寡头企业7家;违规利用关税配额制度的进口企业4家;实施缩水式通胀的特许经营企业9家;通过不当外流外汇诱发汇率不稳定的企业11家等,共31家引发物价上涨的企业。这些企业涉嫌逃漏税金额合计约1万亿韩元。
第一类调查对象是无视普通民众经济困难,利用价格串通和滥用市场支配力等非市场手段,将价格抬高到超出供求关系决定的正常水平,从而获取远高于同行业水平的超额利润的垄断及寡头企业。
据国税厅介绍,相关企业通过与串通企业玩“爬梯子”“抓阄”等方式决定中标顺序,以“分肥式承揽订单”的方式进行投标。它们向陪标企业支付相当于工程合同金额10%的金额作为串通回扣,作为对方放弃投标的对价,同时收取虚假税务发票,并将其列入公司费用进行处理。
在全球供应链不稳定的背景下,违规利用关税配额制度、在享受以较低价格进口原材料优惠的同时,却不将其反映在销售价格中、从而最大化利益的关税配额违规利用进口企业,也被列入本次调查对象。国税厅调查局局长An Deoksu表示:“本次调查对象企业通过在流通过程中插入由实际控制人子女经营的特殊关系法人,以低价供应享受关税减免的原材料等方式,不当分割利益。同时,它们还替特殊关系法人代为办理与适用关税配额品目进口相关的装运、物流、通关等业务,却将相关进口代理服务申报为免税而非应税,从而逃避增值税。”
本次调查对象中还包括在炸鸡、面包等普通民众支出占比高的餐饮领域,通过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悄然减少分量这一“容量小动作”,故意扭曲消费者的理性选择,并以变通方式追求私利的“缩水式通胀特许经营企业”。
据国税厅介绍,相关企业明明可以与原材料、辅料销售企业直接交易,却在交易环节中插入关联法人,以高于市价的价格进行采购。此外,在收购由实际控制人家族持有的加盟店时,还通过支付过高的转让费来瓜分利益。
在以变通方式外流法人资金、购置高价海外资产等过程中,增加了不必要的外汇需求,或利用为顺利吸引外汇资金而设立的对外账户,将外汇不当转移出境的“外汇不当外流企业”,也成为国税厅调查对象。
国税厅认为,这些调查对象企业不仅仅是利用法人资金简单地将子女送往海外留学,而是将全家迁往海外,并购置高价不动产、高级公寓和豪华游艇等,过着与国民期待严重不符的奢侈生活。尤其是其中一部分企业向其100%子公司性质的海外当地法人无偿提供支付担保服务,使其能够从国内银行大额借入外汇,并利用该借款收购价值数百亿韩元的高尔夫球场等,将企业外汇资金用于与业务无关的高价资产购置。
An局长表示:“通过本次税务调查,将对那些通过引发物价和汇率上行压力等方式加剧市场不稳定性,并超出正常经济活动范围不当牟利的扰乱市场秩序偷逃税行为人进行彻底核查。若在税务调查过程中发现依据《处罚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构成的毁灭账簿、记录等销毁证据行为,或隐匿财产等违法行为,将移送调查机关,使其面临与违法行为相应的刑事处罚,包括监禁和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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