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厅:今年国家体检确诊者可追溯申请至明年3月

今后,56岁国家健康体检对象者在进行丙型肝炎确诊检查时,不仅在社区诊所,在大型综合医院也可以获得检查费用资助。


56岁丙型肝炎确诊检查费 资助范围扩大至高级综合医院 View original image

疾病管理厅23日表示,自明年起,将把56岁(1970年出生)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的确诊检查费用资助对象,扩大到包括高级综合医院和综合医院在内的所有医疗机构。


丙型肝炎抗体检查属于筛查检查,目前正在患丙型肝炎的患者,或者曾经感染后接受治疗、目前已不属于患者的情况,检查结果也可能呈阳性。正因如此,一旦判定为阳性,还必须再进行一次单独的确诊检查。


此前,丙型肝炎确诊检查费用资助仅限于使用医院、诊所级医疗机构的情况。因此,为了进行精密检查而前往综合医院的受检者,无法享受资助待遇,存在不便。


丙型肝炎尚无预防疫苗,但如果在8至12周内服用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DAAs),已有治愈率在98%以上的治疗药物可用,因此在早期无症状阶段的早发现、早治疗尤为重要。尤其是在社会经济活动活跃的40至50岁人群中,丙型肝炎被视为导致肝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此次资助范围的扩大有望对中壮年群体的健康管理提供巨大帮助。


我国丙型肝炎发病报告在2020年达到1万1850例高点后,2022年为8308例,2024年为6444例,持续呈下降趋势。对今年56岁人群丙型肝炎国家筛查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的结果显示,与其他年龄段不同,特别是56岁患者的发现人数同比增加35%,疾病管理厅称,早期发现的成效十分显著。


因此,自明年起,无论医疗机构类别如何,在所有医院接受丙型肝炎确诊检查时,诊疗费和检查费个人自付部分最高可获7万韩元资助。今年在国家体检中被判定为丙型肝炎抗体阳性并接受了确诊检查,但尚未申请检查费用,或者在综合医院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确诊检查而被排除在检查费发放对象之外的56岁国民(以2025年为基准为1969年出生者),只要在明年3月31日前申请,也可享受追溯适用。



申请可通过“政府24”网站在线(通过二维码链接)办理,或前往就近保健所提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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