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残疾人福利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
使其工作数十年却无法特定对象…仅2起被起诉

一名对患有重度智力障碍的邻居像驱使牛一样套上犁具、强迫其从事农活的七旬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据悉,此类虐待持续了数十年之久,但由于时间久远、具体日期等无法特定,起诉事实中仅包含最近发生的两起案件,最终判决也以此为依据。


“像牛一样挂上犁去耕地” 70多岁男子剥削智力残疾邻居,判刑多少? View original image

18日,清州地方法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部法官 Kang Hyeonho 以违反《残疾人福利法》等罪名,对被拘捕起诉的七旬男子A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3年,并下令其进行80小时社会服务,同时在3年内限制其在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


A某被控于2023年4月和5月两次强迫其邻居——一名70多岁的3级智力残疾人B某——在自己的农田里干活。在此过程中,A某被查明实施了残酷行为,例如像用牛耕地那样,让B某身上套上犁具拖行。据调查,他以辱骂和恶语威胁独自生活的B某,从而实施上述犯罪行为。


不仅如此,A某还被指使用以B某名义办理的农民免税燃油卡,购买价值约120万韩元的免税燃油并据为己有。


据悉,自1995年起,A某便在数十年间一直让B某从事农活。但由于具体日期和行为等无法特定,未能被纳入犯罪事实。



Kang法官指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受害人疑似在长时间内承受了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其今后的生活和活动也很可能因此受到多方面影响。”但他同时说明量刑理由称:“综合考虑到被告人与受害人已达成和解,以及被起诉的强迫劳动行为仅有两次等因素,最终确定了本案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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