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Yongwoo:“设立专门审判庭法案不存在宪法和法律体系问题”
批评最高法院发布新规是无视国会立法权和国民的做法

共同民主党法律委员会18日就大法院新设关于设立叛乱专门合议庭的相关预规一事表示,这是“大法院也亲自承认了叛乱专门合议庭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并表明了推进意志。


担任民主党法律委员会委员长的议员 Lee Yongwoo 当天下午就《关于设立处理国家重大案件的专门合议庭及审理程序的预规》发表评论,强调称:“随着此次预规的制定,关于叛乱专门合议庭法违宪性的争议已不再有提出的余地。”


此前,大法院通过大法官行政会议决定制定关于设立重大案件专门合议庭及其审理程序的预规。预规的要点是,在案件随机分配的前提下,将被分配到该案件的合议庭指定为专门合议庭,并以将该合议庭原先承办的案件全部重新分配为原则。


此外,在分配专门合议对象案件的相关案件时,将经过相关合议庭协商后进行分配,且在无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不再向专门合议庭分配新的案件。


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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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议员表示:“大法院此次制定预规,明确确认了设立处理叛乱罪、外患罪等的专门合议庭本身在宪法上、法律体系上毫无问题”,并称“由此可见,大法院迄今为止以违宪等为由强烈反对设立叛乱专门合议庭是错误的。依据违宪法律审判提请等导致的审判延误,没有考虑的余地”。


不过,共同民主党作出暂定结论的叛乱专门合议庭特别法,由叛乱专门合议庭法官推荐委员会中纳入各级法官会议、全国法官代表者会议,并由其负责合议庭构成,因此与大法院预规存在一定差异。


Lee 议员就此也表示:“从预规内容来看,是将随机分配到叛乱罪等案件的合议庭指定为专门合议庭,如此一来,专门合议庭可能在各级法院以多个合议庭的形式林立”,“这不仅不符合集中审理、快速办案、统一处理案件等设立专门合议庭的宗旨,反而可能妨碍除国家重大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处理。”他还表示,大法院预规中没有关于专属管辖、负责逮捕令的专门法官、庭审转播、审判期限等规定,导致实效性不足,而预规属于内部规定,对外不具约束力,因此以法律加以规定才是妥当之举。



对于大法院在国会即将把叛乱专门合议庭法案提交全体会议表决之际公布预规一事,他指出:“大法院即便仅通过制定此类预规,也本可以迅速、公正地处理叛乱罪等重大案件,但迄今为止却连这种最低限度的措施都未采取,无法逃避国民的批评”,“这是无视国会立法权乃至国民的做法,也淋漓尽致地暴露了司法部门的封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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