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政审判结果认定,酒驾后为使酒精检测变得困难而追加饮酒的所谓“续饮”行为,将驾驶证予以吊销的处分是正当的。


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 Jo Soyoung 正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发表讲话。联合通讯社供图

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 Jo Soyoung 正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发表讲话。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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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隶属国民权益委员会的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表示,未接受以妨碍酒精检测行为为由被吊销驾驶证的某甲提出的行政审判申请。


某甲因采用“续饮”手法,其第一种普通驾驶证被吊销。警方接到“某甲疑似酒后驾驶”的举报出动后,某甲在附近酒馆追加饮酒,遂被认定构成该行为。


在去年6月4日施行的《道路交通法》中,新增规定禁止酒驾者以妨碍酒精检测为目的追加饮酒,或使用可能影响血液酒精浓度的药品等妨碍酒精检测的行为。


某甲主张,以妨碍酒精检测行为为由吊销其驾照,相较于公共利益而言,其本人将承受的损失过于重大。然而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依据《道路交通法》认定,只要实施妨碍酒精检测的行为,就必须吊销驾驶证,因此未采纳某甲的主张。



国民权益委员会中央行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Jo Soyong表示:“今年引入了禁止妨碍酒精检测行为的规定,所有驾驶人都应当认真配合警察的酒精检测要求。”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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