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拟投入国费5500亿韩元
计划每年新增500多个项目/网点
政府表示,将正式推进“阳光收益村”项目,即由村庄共同体通过太阳能发电获取收益,并由共同体成员共享的模式。
行政安全部于16日在国务会议上,会同农业林业畜产食品部、气候能源环境部,汇报了共同制定的《阳光收益村全国推广方案》。
“阳光收益村”是由村庄共同体主导,在村内闲置用地、农地、水库等处建设并运营太阳能发电站,从而实现能源自立,并由共同体成员共享由此产生收益的一种业务模式。
典型案例是京畿道驪州市世宗大王面九阳里居民成立的“阳光互助发电合作组合”。他们在村仓库、停车场等处安装太阳能发电站,用销售收益运营村会馆免费午餐、免费村巴士等,为村庄共同体注入活力,同时为减少碳排放作出贡献。
为将九阳里等优秀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政府计划集中力量,克服迄今为止由各个部委分别推进的村级太阳能扶持项目的局限,转而在政府层面推动综合而系统的支持。以约3.8万个里为对象,自明年起每年新建500个以上阳光收益村,力争到2030年累计建成约2500个以上。明年将投入约5500亿韩元的国家预算。
在行政安全部长官之下,将新设名为“阳光收益村推进团(暂称)”的政府联合推进机构。推进团将由农业食品部、气候部等相关部委以及地方政府、韩国农渔村公社、韩国水资源公社、韩国电力公社等相关机构组成,负责项目的规划与协调、阳光收益村指定及评价等统筹支持职能。
同时,在地方政府内也将设立专门部门和配备专职人员,积极发掘居民的项目需求并解决困难问题。还计划与地方环境厅、各地区相关机构等一道,运营现场支援团。
政府将以新设的推进团为中心,对阳光收益村建设所需的电网接入、用地获取、融资等提供一体化和突破性的支持。首先,为解决一直以来成为项目最大障碍的电力系统问题,将通过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使阳光收益村可以优先接入电网。对电网容量不足地区,将通过支持安装能源储存装置(ESS),以消除接入等待,实现电网顺畅衔接。
将积极发掘村会馆、停车场等公共用地以及农渔村公社、水资源公社的闲置用地,并对国家及公有财产的使用许可、出租以及永久性设施建设、使用费和租金减免等提供支持。
为大幅降低居民的初期投资负担,还将大幅扩大财政和税制支持。以明年为基准,通过规模约4500亿韩元的可再生能源金融支持,为太阳能设备投资成本最多提供85%的长期低息贷款,并计划由地区农协、信用合作社等地方金融机构作为政策资金经办机构参与,提高村庄共同体的金融可达性。
特别是对人口减少地区,将允许地方政府利用“地方消亡应对基金”来支持居民自筹资金部分。在新设可再生能源创业及营业场所时,将给予取得税减免和财产税减免支持。
政府还将推进地方政府的快速审批许可及小规模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简化等措施,并计划规定阳光收益村所使用的太阳能组件和逆变器必须采用国产产品。
行政安全部部长 Yoon Hojoong 表示:“阳光收益村是一个能综合实现激活村庄共同体及社会团结经济、减少碳排放的突破性模式。行政安全部将与农业食品部、气候部等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和公共机构齐心协力,尽全力支持阳光收益村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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