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肉原料重量标示15日起强制实施
连锁总部忙于应对方案
分割肉标准与误差容许不明确
投诉、退款、重做责任由加盟店主承担
随着政府决定从本月15日起立即对炸鸡加盟行业实施“烹饪前原材料重量标示义务”,各大品牌正在加快制定应对策略。尽管相关部门给予了至明年6月的指导期,但此后可能会跟进营业停业等强力制裁措施,各企业正通过每天召开会议等方式密集行动。与此同时,关于一线加盟店主负担可能被集中放大的忧虑也在扩散。
据12日餐饮业界消息,炸鸡加盟总部近期正接连与国会及相关部门约见,要求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充分反映一线的困难。一家加盟企业相关人士表示:“重量标示是向消费者传递直接信息的敏感事项,总部也在几乎每天调整争论焦点”,“虽然理解政策宗旨,但若要立即在门店执行,需要考虑的变量很多。”
由公平交易委员会、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农林畜产食品部等部门制定的“炸鸡重量标示制”将自15日起实施,bhc、BBQ Chicken、校村炸鸡、Cheogajip Yangnyeom Chicken等前10大品牌,必须在门店及外卖点餐菜单上强制标示烹饪前鸡肉重量。原则上以克(g)为单位标示,对整鸡菜单则允许以号数单位标示,例如“10号(951~1050g)”。
但由于重量标示是以“烹饪前原材料”为基准,烹饪后的成品重量与标示重量出现差异在所难免。生鸡在处理、解冻、烹饪过程中水分波动较大,加之单只个体差异明显,实际提供的重量很难做到完全统一。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不满很可能直接指向最前端的店主。店主只是接收总部或指定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进行烹饪,无权控制原材料本身的差异,但关于实际重量差异的投诉却必须在门店层面解决。
目前包括bhc、校村在内的部分加盟品牌已在主要产品上进行重量标示,但对部分鸡肉部位菜单(如组合、鸡翅、鸡棒等)则认为重量标示较为棘手。由于按块出售的特性,每块的大小、骨头比例、水分含量各不相同,难以明确设定烹饪前的基准重量,即便块数相同,实际重量也不可避免地每次都会不同。
例如,就组合产品而言,即使构成的块数相同,各块的大小也不可避免存在细微差异,要在事前100%保证实际重量几乎不可能,即便予以标示,制度上对误差范围应认可到何种程度也并不明确。业界另一位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尚无关于误差容许范围等具体指引,总部也在苦恼该如何按菜单设定标示标准”,“若对难以定量化的非标准化产品一刀切地适用重量标示,只会增加纠纷。”
也有意见指出,为确保重量标示的实效性,有必要在鸡只屠宰、加工阶段实现标准化。如果像Harim、Maniker等主要供货企业无法将重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即便总部和店主制定再精细的标示标准,成品与标示之间的误差也难以避免。因此有分析认为,重量标示并非单纯的“标示义务”,而是只有在整个供应链的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整顿后,才能真正发挥效果的制度。
专家指出,此次措施有望成为恢复整个炸鸡市场信任的契机,但如果在尚未充分考虑一线实际的情况下推进实施,店主不仅要应对投诉,还可能被迫承担退款、重新烹饪等运营成本增加的问题。
一位熟悉加盟行业的相关人士强调:“必须通过制度完善,避免将因烹饪特性不可避免产生的差异归咎于店主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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