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食品部推进共同经营主制度改革
从明年起,即使女性农业经营者外出就业,也可以登记为共同经营主。这是考虑到农闲季节必须通过临时就业维持生计的农村现实而采取的措施。
农林畜产食品部25日表示,将通过允许女性共同经营主就业的内容,对相关制度进行改善。
共同经营主制度于2016年引入,旨在将经营主配偶的女性农业经营者认定为经营主体,保障其制度性地位。登记为共同经营主后,可成为农业人补贴和福利券、农村女性创业支援项目、农村国民养老金和健康保险、未加入雇佣保险者生育津贴等多种政策的支持对象。
但是,虽然经营主即使兼营其他职业也依然被认可为农业人资格,然而其配偶的农业经营者只要哪怕是暂时就业,成为国民年金法上的单位参保人或国民健康保险上的职场参保人,根据农业人确认书发放规定(农林畜产食品部公告),其经营体登记就会被注销,不再被认定为农业人。因此,在切实保障女性农业经营者权利方面一直存在制约。
此次制度改善的主要内容是,即使作为配偶的女性农业经营者暂时就业,只要通过兼营获得的劳动所得(包括申请农业人确认书发放前一个月在内的过去1年)低于2000万韩元,并且确认其每年从事农业生产90日以上,即可继续享有共同经营主的地位。农林畜产食品部计划完善相关公告,预计从明年3月起可在实际现场予以适用。
农林畜产食品部农村政策局局长Park Seongu表示:“通过此次制度改善,有望扩大女性农业经营者的经济活动,并提升其社会经济地位”,并称“今后也将持续发掘并改善女性农业经营者在一线所遭遇的各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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