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脏话辱骂型投诉“无视才是答案”…警方每天20件当场结案
去年10月相关法令修订
恶意投诉可不予答复立即结案
重复投诉3次以上情况最多
在首尔某警署工作的调查官A某,最近拒绝了某名民众提出的、要求公开第三者被告内容的请求。对此,该民众多次重复“警察就只能这样办案吗”等侮辱性言论进行抗议。A某依据《关于民愿处理的法律施行令》立即对该民愿作了终结处理。A某表示:“恶意民愿相关法律修订后,不必要的情绪消耗减少,工作效率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数据显示,警方对带有谩骂、侮辱、妨碍公务性质的民愿进行“即时终结”的数量,多的时候一天多达20件。自去年10月相关法令修订,允许对恶意民愿在不作答复的情况下直接终结后,出现了这一变化。
25日,据共同民主党议员Yoon Geonyoung议员办公室从警察厅获取的资料显示,自去年12月开始编制相关统计以来,截至今年9月,警方共对1464件特殊民愿进行了即时终结处理。其中今年8月最多,为584件,折合每天平均约20件。
按事由划分,被重复提交3次以上的民愿最多,为1115件(占76.2%);其次为恶语谩骂148件(10.1%)、超过建议处理时间128件(8.7%)、侮辱及性骚扰16件(1.1%)等。按受理形式划分,线上及书面民愿971件(66.3%)、电话民愿304件(20.8%)、上门民愿189件(12.9%)。
去年10月29日修订的《关于民愿处理的法律施行令》规定,如民愿内容包含谩骂、侮辱、威胁、性骚扰等,承办人可在不作答复的情况下予以终结。对于被重复提交3次以上的民愿,即便内容部分有所变化,也可综合考虑其宗旨、目的及妨碍公务意图等因素决定是否终结。该施行令还为规定民愿通话及面谈的建议处理时长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名交通警察称:“有一名驾驶员因为对交通执法不满,反复提出内容完全相同的信息公开申请,现在可以直接终结处理,工作负担大大减轻。这样一来就能更加专注于交通安全管理,从而保障市民安全。”
在民愿处理过程中如发生恶语谩骂、暴力等违法行为,机关可以机关名义直接提出刑事控告的法律依据也已确立。对于通过故意重复提交干扰公务的电子民愿,可采取暂时限制使用的措施。目前尚无机关层面提起控告或对电子民愿采取使用限制措施的案例。
也有观点担忧,即时终结处理可能被滥用。如果强烈的抗议表达立即被归类为特殊民愿,可能会限制民众的权利。对此,警方相关人士解释称:“即使是即时终结的案件,如民愿人认为不当,也可以通过既有渠道提出异议并请求重新审查。”
Gim Dowoo庆南大学警察学系教授表示:“伴随谩骂和人身攻击的恶意民愿,会给承办人造成精神冲击,即时终结是保护警察的重要机制,应持续维持并加以完善。”Sun Cheonhyang大学警察行政学系教授Oh Yunseong也评价称:“过去恶意民愿给警察公务员带来沉重的情绪劳动负担,如今一旦确认存在谩骂,就明确传达‘不再受理该民愿’的信息,有助于缓解工作压力。”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