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4时5分左右,在庆尚南道居昌郡北上面农山里附近的一处野山发生火灾。
林业当局出动了5架山火扑救直升机、18辆灭火车辆和98名人员,于当天下午4时32分左右将明火全部扑灭。
随后为防止再次起火,开始进行余火监测,并通过山火调查鉴定组调查起火原因、准确受灾面积及财产损失程度等。
据林业当局介绍,即便是因一时疏忽引发的山火,只要提供了起火原因,当事人也可能根据《森林保护法》第53条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林业厅和庆尚南道方面表示:“即使是很小的火星,如果疏于管理,也有可能发展成大规模山火”,并呼吁“绝对不要非法焚烧垃圾和农业副产物等,一定要切实做好火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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