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请证明设立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理由
5年仅拘捕2人、起诉6件
亟需拿出成绩摆脱无能争议
“5年间仅有2人被逮捕、6件起诉。水平还不如一个派出所。”
上月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国政监察中,朝野双方就高层公职者犯罪调查处(下称“公搜处”)问题罕见地同声批评。这与几乎所有议题上都发生冲突的情形形成鲜明对比。明年检察厅被废止后,公搜处将成为唯一一个同时拥有侦查权和公诉权的常设侦查机关。与这一地位相比,其“成绩单”却十分寒酸。
就在此时,公搜处处长 Odongun 于本月1日以涉嫌“袒护自家人”的犯罪嫌疑人身份,被特检“Chae Sangbyeong特别检察组”传唤。他被控对前检察官室长 Song Changjin 在国会作伪证遭到控告一事,约1年时间未向大检察厅通报。Odongun 解释称这是“正常的侦查过程”,但调查持续了超过13个小时,特检组正在就是否申请逮捕令苦思权衡。侦查机关一把手以嫌疑人身份出席调查的画面本身,就展现了公搜处的现状。
根据《政府组织法》修订,自明年9月起,检察厅将被废止,检察机关将分离为重大犯罪调查厅与公诉厅两大体系。在这一架构中,公搜处游离于两者之外而得以存续。问题在于,它未能证明自身权力存在的必要性。公搜处近期就与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部长法官 Jegwiyoun 相关案件等侦查表示,“正在一步步向前推进,请再多些耐心观望”,但关于其侦查能力不足的争议绝不可能在一朝一夕间消除。近期,法务部决定通过常设特别检察制度,调查检方“关于 Geonjin 法师冠峰券腰封丢失的疑惑”和“Coupang 离职金不起诉外压疑惑”两案,舆论认为这实际上意味着公搜处被“绕过”了。
法律界的诊断大致分为两派:一是认为公搜处未与政权正面冲突,因此无需对其“动刀”;二是认为其从一开始能力就不足,连改革讨论都无从谈起。无论哪一种,对公搜处而言都可谓刻骨之痛。公搜处并非一般行政机构,而是通过单行法律设立的例外性组织。由于其结构并不对外常态报告侦查结果,也不接受外部指挥,如果检察官与调查官的能力足够强,有观点甚至称其本可以成为“最可怕的组织”。然而现实中的公搜处,却只招致“毫无存在必要”“吞噬税金的怪兽”等批评。
公搜处的设立目的本是明确的:牵制高层公职者的腐败,打造一个不存在“袒护自家人”的反腐体系。然而,公搜处并未成为监督的主体,反而沦为被监督的对象。来自国民的不信任与日俱增。公搜处应专注于侦查工作,通过制度化外部控制与内部制衡程序,切实履行其承担的责任。身负巨大权力的公搜处要想得以维持,唯一的途径就是由其自身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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