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尚南道昌原市将仅在举办活动、集会、示威等情况下允许设置户外横幅的条例进行修改后,引发了支持与反对的分歧。
昌原市议会于9月通过了《有关昌原市户外广告物等管理及户外广告产业振兴的条例修正案》。
修正案内容包括:“用于合法活动或集会等的横幅,只能在实际举办活动或集会的期间内予以展示和设置”。
代表提出该修正案的国民力量党市议员 Park Seungyeop 于30日在昌原市厅新闻中心召开记者会,敦促称:“昌原市应当对并非在实际举行集会或示威的时间和地点仍然悬挂的横幅,立即予以拆除。”
Park议员指出:“昌原市有多个团体悬挂与集会相关的横幅,集会一天只举行几次,时间很短,地点也有限,但横幅却在非集会期间大范围悬挂。”
他解释称:“根据《户外广告物法》第8条,集会横幅在30日以内可例外设置,但由于集会横幅大量林立、被长期搁置的案例频繁出现,法制处作出有权解释,认为只有在实际举行集会或示威的时间和地点,该类横幅才能适用例外规定。”
同时他批评说:“昌原市即便面对在并未举行集会时间悬挂的横幅,也在拆除或行政代执行方面表现得消极不作为,因此市民只能被迫承受视觉疲劳和安全威胁。”
Park议员主张:“部分团体在没有实际举行集会的情况下,只是张贴横幅后就消失的做法,破坏了法律的立法宗旨,打着言论自由的权利幌子,损害城市景观,给市民安全和公共秩序带来危害。”
他接着要求:“昌原市应依据相关法律和法制处的解释,根据修订后的条例,明确实际集会标准和行政代执行标准,同时保障集会自由与市民安全,并将实际集会时间、地点以外的横幅视为非法横幅,立即拆除。”
全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庆南本部则在昌原市厅前召开记者会,提出与Park议员发言内容相反的主张。
工会谴责称:“昌原市强制拆除集会横幅,是侵犯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的行政暴行,也是明显意在压缩工会活动的镇压行为。”
他们表示:“因非法派遣问题正在举行集会的金属工会现代Wia非正式员工支会的横幅,是表达劳动者意愿和传达社会信息的基本手段,对其进行取缔或拆除,是压制宪法所保障之言论自由的行为,是行政权妄图凌驾于宪法之上的危险想法。”
他们还表示:“将‘仅能在实际举行活动或集会的期间内予以展示和设置’这一条款,解释为仅指集会当日的数小时,是对法律本质的歪曲;集会期间理应包括为告知活动并鼓励参与的事前与事后期间,这是理所当然的。”
本部长 Kim Eunhyeong 称:“如果根据条例,以悬挂横幅的起始时间作为期间标准,那么现在挂在昌原广场上的马山Gagopa菊花庆典宣传横幅也应一并拆除。市议会应重新审议条例修订案,昌原市应立即停止对横幅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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