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过去3年半间,因演出场所发生事故而由消防厅出动实施救援的次数已超过1100起,事故持续增加,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演出场所连法律规定的灾害应对计划都未提交。
22日,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议员 Son Sol 从消防厅获取的资料显示,自2022年至今年6月,在演出场所发生事故而导致消防出动救援的次数共计1187起。自2022年起将演出场所事故救援出动统计单独分类以来,按年度划分的救援次数为:▲2022年245起 ▲2023年356起 ▲2024年453起,每年增加约100起。
按类型划分,除去▲活动支援 ▲动物处理 ▲清除蜂巢等情形之外,火灾、与电梯相关事故、人员被困、倒塌·塌落(被压)、燃气泄漏、坠落、障碍物清除及安全措施等这类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类型共370起,占整体的31.2%。
由于演出场所是大量人员密集的空间,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演变为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尤其是火灾、坠落、被压事故,极有可能扩散为群体性灾害。事实上,因演出场所内疑似恐怖袭击情形而由消防实施救援作业的案例,在2023年有3起、2024年有1起。
演出场所包括剧场、电影院、音乐厅、露天演出场、节庆演出用固定舞台等。根据《演出法》第12条的规定,注册演出场所必须向主管地方政府提交安全诊断结果及灾害应对计划。该计划须包括设施概况、按类型划分的灾害应对方案、疏散计划、消防与通报体系、救援与急救计划、定期检查与演练计划等内容。
然而,截至上月30日,登记在演出场所安全信息系统中的1043处演出场所中,仅有863处(82.7%)提交了灾害应对计划,另有180处未提交相关计划。
议员 Son 表示:“为了让观众安全地享受演出,演出场所必须超越单纯的文化设施,成为‘安全设施’。”他强调称:“文化体育观光部和地方政府应以现场为中心强化演出场所安全管理,避免流于纸面行政,并且要对未提交计划的设施更为严格地执行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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