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无罪]②“3秒成交”农产品拍卖…只属于他们的批发价
农水产品批发市场蔬果拍卖现场直击
当日采收农产品,两小时内依次竞拍
优先考虑中间批发商客户需求而非品质
运输费、人力成本等层层转嫁到流通环节
“喔~里里里里,Lee ○○,Cho ○○……”
暮色降临之际,首尔松坡区可乐洞农水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晚上7点过后,全国汇集而来的蔬菜拍卖正进行得如火如荼,蔬菜区里,站在移动电动小车上的拍卖师通过麦克风,以固定的节奏不断重复一些听不懂含义的吆喝声。他口中喊出的名字,是当天从全国各地发货、集中到拍卖场的农产品生产者。
潮湿的空气充满室内,随着拍卖开始,约七八十人聚拢到小车周围。以不同年龄段的男性为主,间或也能看到几位中年女性。
这些人手里拿着形似小型遥控器的竞价器,负责决定当日汇总农产品的拍卖价格,并将中标商品供应给小商户或食材流通公司等,他们就是中间批发商。拥有30年从业经验的资深拍卖师 Kwak Jonghun,Donghwa水果蔬菜公司营业理事表示:“中间批发商在形成价格的过程中,更偏好有节奏的收放推进方式”,“为了集中注意力、提高关注度,会在中间不断加入吆喝声。”
眨眼间就确定的成交价
这天的蔬菜拍卖持续了约2个小时几乎没有停歇。成箱堆积的娃娃白菜、菊苣、萝卜、生菜等依次上拍,中间批发商在某个品类开始拍卖时,会打开部分箱子检查货品状况。单个生产者拿出的货品,从上拍到定价用时连5秒都不到。电子显示屏上会显示出输入最高价格的中标人、数量和价格等信息。以8公斤包装的娃娃白菜,当天每箱成交价为1万韩元;菊苣(2公斤)为5000~7000韩元;萝卜(4公斤)为6000~9000韩元;生菜(4公斤)则在每箱4万韩元左右成交。
如闪电般掠过的拍卖过程,使得各商品的品质难以得到充分反映。正在进行水果拍卖的京畿道九里农水产品批发市场情况也大致相同。苹果和梨等从上拍到成交,每件商品用时甚至不到5秒。堆得难以数清数量的农产品,每个品类在10到30分钟内就全部成交。拥有10年经验的一位中间批发商声称:“我们各自都有标准,会仔细查看是否有病虫害、大小是否合适等。”但他并未公开中标标准。他解释说:“大家都会事先把想要的商品在心里记下来,等轮到拍卖时,为了拿到这些货品,就会各自揣摩对方的心理出价。”
此前,首尔市农水产食品公司对2019年9月青果类主要25个品目的拍卖资料进行分析的结果显示,在总交易笔数647万5290笔中,竞价时间超过1秒、不足3秒的占比高达42.7%,不足1秒的也达到16.5%。也就是说,每10笔拍卖交易中有6笔在3秒内完成。生产者在这样的价格决定过程中被排除在外,只能选择接受结算金额,或者在不满的情况下拒绝成交、将货品废弃或回收。
决定农产品价格的“关键人”——中间批发商
在决定拍卖价格的过程中,被指为“关键人”的是中间批发商。因为全国范围内每天汇总的农产品行情都是由他们一手定价。中间批发商是从农水产品批发市场或公营拍卖场的开办者那里获得许可或指定,负责购买、批发或撮合交易上市农水产品的经营者。他们通过拍卖拿到农产品后,还会供应给传统市场、团餐企业、食材流通公司、超市以及餐馆等由中小商户和个体经营者构成的客户。
根据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aT)发布的《农水产品批发市场统计年报》,截至去年,全国32家公营批发市场登记的中间批发商(包括个人与法人)共有7678名。他们必须参与拍卖并达到开办者规定的最低交易金额标准,才能维持资格。以可乐市场青果类为例,3个月内个人中间批发商必须完成1.5亿韩元以上交易,法人中间批发商则需完成3亿韩元以上,折算为每月分别约5000万韩元和1亿韩元。
其他地区虽因市场规模不同而存在差异,但以青果为基准,个人的月度最低交易金额大致定为2000万~3000万韩元,法人大致在1亿韩元左右。如果3个月平均交易实绩低于月度最低交易金额标准,将受到注意、警告、一定期限停业等处分。另外,1个月无交易实绩为“注意”,2个月无实绩为“警告”,3个月无实绩则会被处以“撤销许可”。
从在公营批发市场观察到的价格决定结构来看,当天出货农产品的品质,不如中间批发商所掌握的客户订单量,对拍卖价格的影响更大。一位向20~30家中小商户客户供应蔬菜的中间批发商表示:“因为经济不景气,客人减少,餐馆等客户相比以前缩减了订货量”,“中间批发商也都不愿承担库存风险,所以通过拍卖拿货的数量就会减少,结果行情只能下跌。”
农产品拍卖价由中间批发商的客户需求而非产量决定
他接着说:“就蔬菜而言,尤其是可保存和流通的周期很短,因此相比其他品类,价格波动性更大”,“如果当天投放市场的供应量少,而必须购买的数量多,就算报出高价也要拿到想要的商品;反之,如果供应量大于需求,情况就会倒过来。”
归根结底,农产品价格并非随产量变化,而是根据中间批发商所需数量而波动。这也是农户将农产品价格问题指向不合理流通结构、而非气候变化的原因。
中间批发商则表示自己也很冤枉。据称,他们在向客户供应中标农产品时加上的利润率约为15%左右,其中也包含风险管理成本。一位有10年经验的中间批发商说:“大型超市或流通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绝不会允许自己吃亏,但我们如果遇到客户要求退货,就得全部自己承担”,“因此也有过损失超过1亿韩元的情况。”
实际上,以去年为基准,中间批发商年交易额在10亿~20亿韩元之间的有1740人,为人数最多的一档;5亿~10亿韩元的有1658人;30亿韩元以上的也达1329人。由于交易规模大,运输和人工成本负担也很重,而这些成本都会原封不动地反映在流通环节中,进而与消费者价格挂钩,这是中间批发商方面的主张。
从中间批发商到零售的价格决定过程不透明
中间批发商获得的报酬因从业年限和客户交易实绩不同而有天壤之别。一位法人代表出身的中间批发商表示:“每天都要参与拍卖、抢到商品,再配送到各地客户手中,需要负责销售、分装、运输等工作的员工,但由于是夜班、每周工作6天,在一般条件下很难招到人”,“我给大约10名员工人均支付400万韩元以上月薪,人工成本负担也不小。”
问题在于,经过中间批发商这一环节直到形成消费者价格,其过程十分不透明。比如,未对中间批发商竞价时可报出的价格设定上下限,“按下的数字就成了基准行情”。批发法人在中标后只收取按成交价计算的手续费,并不对成交价格的涨跌幅进行调控。此外,外界也无从得知中间批发商向客户加了多少利润再转卖商品,消费者价格中通常包含的流通费用和利润大致占比又是多少。
结果就是,当农产品消费者价格暴涨时,舆论只会将主要原因归结为异常气候或收成问题导致的供需状况,却缺乏核实和制衡手段,来判断中间流通环节的价格制定结构是否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一位生产者表示:“每天都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大量农产品汇集到拍卖场,而定价时间又极其短暂,(从农民角度看)难免会怀疑批发法人或中间批发商是否事先相中与其关系密切或长期合作的生产者的农产品,再以好价钱买入”,“小规模农户或新进出货者在拍卖市场上只能更加处于不利地位。”
<本系列第3篇《天气无罪》将继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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