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35.5%、“协助自杀”15.4%
“继续维持延命治疗”仅为7.8%
调查显示,仅有8%的成年人表示,如果自己成为无法治愈的晚期癌症患者,会选择“继续实施维持生命的医疗”。大多数人则选择中断维持生命治疗,或通过安乐死、医师协助自杀等方式由自己来结束生命。
据韩国缓和医疗学会16日消息,圣路加医院研究团队的Kim Sujeong、Shin Myeongseop与首尔大学名誉教授Heo Daeseok于去年6月针对全国1000名成年人开展问卷调查,并基于此发表了相关论文。该研究刊登在最新一期《大韩医学会志》(JKMS)上。
在“如果本人是晚期癌症患者,会作出怎样的决定?”这一提问中,41.3%的受访者选择了“维持生命医疗决定”,即不接受不必要的维持生命医疗。这一决定是指在没有恢复可能的情况下,不开始或中止仅以无意义延长生命为目的的医疗行为。
其次,35.5%表示会选择安乐死,15.4%表示会选择在医师帮助下结束生命的“医师协助自杀”。
安乐死与医师协助自杀都是由医师根据患者请求开具诱导死亡的药物,但二者存在差异。安乐死是由医务人员直接给患者注射药物,而医师协助自杀则是患者自行服用医师处方的药物,由此加以区分。
这些选择被解读为:与其简单地结束生命,公众多数更倾向于不再延长痛苦,希望以不再受苦、保有人性尊严的方式走向死亡,并将这种态度视为一种有尊严的选择。
相反,表示会继续接受维持生命治疗的回答仅占总体的7.8%。
对于本次调查结果,研究团队解释称:“多数国民并不希望人为缩短生命,但更倾向于作出拒绝无意义维持生命治疗、避免延长痛苦的决定。”
同时,研究团队指出,在调查过程中,公众对“维持生命医疗决定”“安乐死”“医师协助自杀”等概念仍然存在认知混淆。尤其是“尊严死”这一表述,并未客观指向特定医疗行为,反而成为混淆多种概念的因素。所谓尊严死在普通大众中具有正面形象,但在实际层面却可能将安乐死、停止维持生命医疗等不同医疗行为混杂在一起,引发混乱。
韩国缓和医疗学会理事长Lee Myeonga表示:“‘尊严死’这一说法听起来很温暖,但实际上会在安乐死与维持生命医疗决定之间制造危险的语言错觉。应当加强对统一术语体系的教育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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