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民协商会上说明事业计划…预计本月末申请
全罗南道继新安之后,正推进在珍岛指定海上风电集聚园区。
全罗南道称,16日在道厅瑞在弼室召开了“全南珍岛海上风电集聚园区一期、二期民官协商会”,就为获得集聚园区指定而制定的分阶段事业计划(案)进行说明和讨论。
一期项目为3个园区、1.47吉瓦规模,二期项目为2个园区、2.13吉瓦规模,共计5个园区、3.6吉瓦规模。一、二期仅根据发电园区位置及接入线路等因素进行区分,但将同步推进。
全罗南道计划以本次民官协商会为起点,面向珍岛郡民举办6场居民说明会,并召开第二次民官协商会等,经过意见征集程序后最终确定事业计划,于10月底向气候能源环境部提交指定申请书。
一旦被指定为集聚园区,将获得由地方自治团体主导的可再生能源供应认证书(REC)加权(最高0.1),从而可以推进当地居民参与的项目等。
海上风电集聚园区制度将在2026年3月《海上风电法》施行后废止,但由于众多地方自治团体的建议,气候能源环境部将受理至10月底为止的最后一轮申请。据悉,目前仁川、蔚山、全北等全国基础及广域自治团体中约8个地方正在准备提交集聚园区指定申请。结果预计将在明年3月之前公布。
Jeong Hyeongu 全罗南道能源产业局局长表示:“如果全南珍岛海上风电集聚园区一、二期全部获批指定,每年可确保2800亿韩元的可再生能源供应认证书收益,从而实现居民利益共享和能源基本收入”,并称“将制定充分反映当地居民、渔民等地区声音的事业计划,努力确保必然被指定为集聚园区”。
全罗南道在今年4月曾有由10个园区组成、规模达3.2吉瓦的亚洲·太平洋地区最大规模新安海上风电发电园区被指定为集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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