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锁随意放置…违反保管规定
连失窃都不知道…事后才靠监控确认
在庆南昌原,被警方扣押并保管的摩托车在警察署和派出所接连被盗,引发了管理不善的争议。警方未遵守扣押物品保管指引,甚至连被盗事实都晚才察觉,这一点进一步加剧了批评。
据庆南警察厅和昌原西部警察署称,警方近日以盗窃和无证驾驶嫌疑立案调查了一名高中生A某。A某于上月18日在昌原市镇海区骑乘一辆此前被扣押的摩托车,无视警方的停车信号逃逸,在通过减速带时摔倒,出现脑出血症状,目前正在接受治疗。
这辆摩托车是A某于8月30日在咸安一处公寓地下停车场偷走的一辆被弃置的摩托车,当场被抓获后被警方扣押。当时警方以扣押物品仓库已满、无处存放为由,将摩托车停放在警察署大楼外侧一角,且未加装任何锁具。
几天后,A某为接受调查来到警察署时,记住了摩托车的存放位置。随后在9月3日凌晨,他从警察署正门进入后翻越围栏,将摩托车偷走并骑车逃逸。值班人员当时在办公楼内,对外部情况毫无察觉。这起案件几乎发生在警察署的正中央,却无人发现。
问题并未就此结束。A某再次骑乘的这辆摩托车于9月13日在义昌区北面的一条道路上被查获,随后被临时存放在北面派出所院内。但此处同样未采取任何特别措施,9月16日夜间,一名男子启动摩托车后骑车逃离,车辆再次被盗。继警察署之后,派出所也重复出现了同样的管理不善。
迟迟才察觉被盗事实…违反扣押物保管指引
警方甚至连摩托车被盗这一事实都迟迟才察觉,进一步引发争议。最初扣押摩托车的警官直到9月17日准备将案件移送时,才发现摩托车已经失踪。此后通过查看监控录像,确认了A某将车偷走的情况。
根据警方指引,扣押物品在保管时必须加装锁具,但无论是警察署还是派出所都未遵守这一规定。更有甚者,即便在接到上级机关庆南警察厅下达的“编制扣押物品每日检查台账”的指示后,有关机关也并未落实。
昌原西部警察署署长Kim Seonseop在庆南警察厅的发布会上表示:“承认在管理扣押物品方面存在疏漏”,并称“将制定扣押物品管理对策,强化管理和监督”。庆南警察厅目前正就此事开展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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