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尚南道昌原特别市为支持生活型住宿设施合法转为办公型公寓,将调整地块统一开发规划。


市政府26日表示,已于本月24日召开城市·建筑联合委员会会议,通过了为生活型住宿设施合法使用而制定的地块统一开发规划变更案。


庆尚南道昌原特别市政府。Lee Seryeong 记者

庆尚南道昌原特别市政府。Lee Seryeong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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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变更案,此前如要将生活型住宿设施变更为办公型公寓用途,必须追加设置附属停车场;今后如向市政府无偿移交与需追加 확보的附属停车场建设费用相当的公共设施等,则可免除追加设置附属停车场的义务。


同时,放宽了原本须在竣工前完成的无偿移交规定,只要提交履行担保证明文件,即可在竣工后完成相关履行。


生活型住宿设施在《建筑法》上属于商业用,在《公共卫生管理法》上属于住宿设施,无法作为实际居住用途,但在办理营业申报后,可像酒店一样进行长短期投宿,并可烹饪、洗衣。


随着将其像公寓、办公型公寓一样用于居住目的的情况不断增加,政府修改了《建筑法》施行令,强制要求生活型住宿设施办理住宿业登记;在用途变更宽限期结束后,如未申报住宿业,将每年被征收相当于公告价格10%的履行罚金。


庆尚南道昌原市城山区上南洞的一处生活型住宿设施。Lee Seryeong 记者

庆尚南道昌原市城山区上南洞的一处生活型住宿设施。Lee Seryeong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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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购买了昌原市城山区上南洞生活型住宿设施“希尔斯泰特昌原中央”的预定入住者(认购者)一直要求昌原市将该设施认定为办公型公寓。


其间,昌原市一直在推进地块统一开发规划变更,以兼顾与既有办公型公寓之间的公平性以及商业区停车难问题。


代行市长职权的Jang Geumyong表示:“此次地块统一开发规划变更,是为响应政府关于生活型住宿设施合法使用的政策方向,支持生活型住宿设施所有者和认购者的合法使用,并解决昌原市城市规划现实问题所采取的举措。”



他还表示:“今后也将尽最大努力,通过多种制度改善,反映政府政策方向和当地居民的实际需求。”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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