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确认后逾2年未落实后续措施曝光
办事员·系长·科长受“轻处分”,后任科长被“警告”
随着审计结果显示,光州光山区在确认河南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后仍未作出适当应对,要求对当时负责相关业务的3名公务员给予警告等轻处分,并对1名后任科长作出注意处分。
光山区26日公布了对河南工业园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调查服务处理过程进行检查的专项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显示,在污染情况被具体确认之后,管理方案和后续措施依然不到位,公文撰写和报告体系也未得到正常遵守。
据光山区说明,相关业务讨论仅在办事员、系长、科长层级内进行,并未向局长、副区厅长、区厅长逐级报告。区政府指出,即便这是会影响居民权利和义务的事项,却连向区厅长的报告都未进行,这一点存在问题。
根据审计结果,决定对当时负责该业务的办事员、系长和科长要求给予轻处分,对1名后任科长要求给予注意处分。轻处分分为申诫和减薪两类,处分程度将通过纪律委员会决定。
光山区厅长Park Byeonggyu表示:“在2019年制定地下水管理计划时,已经确认存在污染事实,因此才实施相关服务”,“但我并未接到相关内容的报告,而是通过媒体报道才得知此事。”
此前,光山区在2023年开展的调查服务中确认,即便已发现一级致癌物三氯乙烯(TCE)和四氯乙烯(PCE)的检出值分别最高超出标准值466倍和284倍,却在此后两年多时间里未采取措施,因而备受批评。此后,光山区对河南工业园区及其附近居住区的地下水进行了全面调查,在园区内确认了16处污染观测井,并下达了实施净化对策或封井的命令。在居住区则未检出超过标准值的污染物质。
光山区表示,将继续推进追加服务和水质监测,并与光州市一道推进净化工程。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