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启动决定
同类受害消费者可在下月14日前参与
韩国消费者院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于25日表示,已在本月18日决定,对发生在京畿道始兴市新川站 Epit 公寓的厨房中央空调安装相关事件,启动集体纠纷调解程序。
本次纠纷调解当事人为开发商 Daou Development 和施工方 HLD&I Halla,该公寓计划于本月30日开始入住。事件起因于,新川站 Epit 公寓111㎡户型的购房者或通过转让合同受让房屋的消费者提出不满,称厨房中央空调的安装位置和出风口方向与签约过程中收到的说明文件不符,施工被擅自变更。
消费者以施工变更导致制冷性能下降等损失为由,要求重新施工或赔偿损失,并于今年7月向委员会申请集体纠纷调解。对此,委员会经过审议后表示,▲因与合同不符施工而受到损害的消费者人数在50人以上,且▲案件的重要争点在事实或法律上具有共通性,符合启动集体纠纷调解程序的要件,因而决定启动集体纠纷调解程序。
启动公告将刊登在韩国消费者院官网及日报,至下月14日截止。遭遇同类损害的消费者可在公告期间参加集体纠纷调解。
委员会计划在公告结束之日起30日内,根据《消费者基本法》第68条第7款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调解决定;如有正当事由,可在每次30日以内的范围内延长2次。
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长 Han Yongho 表示:“鉴于这是发生在即将入住公寓的纠纷,我们将迅速推进程序,努力制定合理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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