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老旧公寓安全管理
庆南昌原特别市为综合检查辖区内老旧共同住宅的安全管理实态,将实施“共同住宅安全管理实态全数调查”。
此次全数调查是为预先应对共同住宅老化和安全事故忧虑而采取的措施,将以辖区内全部977个共同住宅小区为对象推进。其中,使用年限在30年以上的老旧共同住宅有494个小区(超过50%),市政府将重点检查使用年限在40年以上、属于非义务管理对象的186个共同住宅小区的安全检查现状及安全等级等情况。
根据《共同住宅管理法》,对于300户以下、采用集中供暖方式或安装电梯的150户以下共同住宅等非义务管理对象,并无安全检查义务规定。但若根据《关于设施物安全及维护管理的特别法》被指定为第3种设施物,则每年必须实施2次定期安全检查。根据《建筑物管理法》,对于已使用5年以上、总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共同住宅,必须每3年实施1次定期检查。
尤其是,《关于设施物安全及维护管理的特别法》根据设施物的安全等级,规定每年实施2至3次以上定期安全检查。这一程序由具备经验和技术的专家通过外观调查,检查设施物的功能状态,并确认其是否持续符合当前使用条件。
共同住宅的设施物本应为入住者安全进行定期检查,但在现行法律中并未被全部规定为义务对象,加之检查与维修费用负担问题,部分小区正处于安全管理的盲区。为弥补这一空白,昌原市正在推进多种支援项目,并计划建议通过修改法令等方式改善相关制度。
小规模共同住宅安全检查支援项目,是为共同住宅内挡土墙、化粪池、下水道等危险设施物的安全检查,以及停车场、老年人活动室、儿童游乐场等设施的检查提供支援的项目。
通过小规模共同住宅管理支援项目,对共同住宅共用部分的老旧设施物改善费用,按小区最高支援2000万韩元,共编列9亿韩元项目经费,与共同住宅管理支援项目一并推进。
在小规模老旧建筑物免费安全检查项目中,以通过自律安全检查表进行自我检查后,被认定有必要实施安全检查的使用年限在30年以上的小规模老旧建筑物为对象,全年随时受理申请,并在上、下半年(4至5月 / 10至11月)实施检查。
城市政策局长 Lee Jaegwang 表示:“共同住宅是与市民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生活空间,因此安全管理比什么都重要。我们将积极推进针对老旧小规模共同住宅安全管理的支援政策,并通过为扩大安全检查对象而进行的制度改善,营造让市民放心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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