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on Hyeonhui“三大特检特委”委员长:“堵住违宪可能性”

共同民主党“三大特检综合应对特别委员会”(下称特委)在强调对司法部门的不信任的同时,提出了设立“内乱·国政垄断专门合议庭”的法案。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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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在汝矣岛国会本厅议案科前,担任特委委员长的最高委员 Jeon Hyeonhui 表示:“特委已经提出并提交了设立内乱·国政垄断专门合议庭的法案。”该法案由议员 Lee Seongyun 作为代表提案。


法案的要点是:针对目前正在进行的三大(内乱·Kim Kunhee·Chae Haebyeong)特别检察官案件,分别设立一审专门合议庭和二审专门合议庭,以及逮捕令专门法官,各由3名法官组成。为构成专门合议庭以及任命逮捕令专门法官,将设立“专门合议庭候选人推荐会”,由共9人组成(含1名委员长),其中法务部推荐1人、法院法官会议推荐4人、大韩辩护士协会推荐4人。


Jeon 最高委员称:“特委提出的法案,重点在于彻底堵住至今为止争议最大的违宪可能性。”他表示:“根据宪法第101条,‘法官的资格由法律规定’,宪法精神就是要让国民由法律规定资格的法官来接受公正审判。”


Jeon 最高委员还表示:“也有部分意见指出,由国会掌握法官推荐权是否违反三权分立原则”,“由于是由法律规定的法官进行审判,因此国会推荐法官本身不存在违宪可能,但即便如此,我们仍然接受了‘违反三权分立’的意见,在本次法官推荐程序中将国会完全排除在外。”


Jeon 最高委员补充说:“也有部分意见认为,这违背了随机分案原则,因此涉嫌违宪,但这种主张完全站不住脚”,“在对司法部门的信任已经崩塌、不信任不断加剧的情况下,随机分案所追求的司法判决公正性事实上已经被破坏,因此依据法律来构成公正的合议庭,这正是本次立法的宗旨。”



法案还明确规定,在内乱·国政垄断专门合议庭被最终判处有罪的情况,不得获得赦免、减刑或复权。根据宪法第79条,赦免、减刑和复权是总统的权限。对于记者提出的“法案是否违反宪法”的质疑,Jeon 最高委员反驳称:“这并非限制总统本身的赦免权,而是明确规定可获得赦免权的资格条件,因此与是否违反宪法无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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