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0亿韩元子女公司支援嫌疑
董事会主张系经营判断原则

HL集团会长 Chung Mongwon 被指动用子公司资金1830亿韩元,支援由其两名女儿拥有的新设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遭到股东代表诉讼。小股东一方称,这是以强化郑会长经营权为目的、为获取友好持股而进行的交易,主张其违反了商法上董事的忠实义务;相反,公司方面则坚持认为,这是正常经营判断的一环。


HL控股公司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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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小股东一方及起诉状内容,本次诉讼所争议的是2022年发生的大规模资金移动。首先,HL控股以有偿增资及借贷方式向子公司HL Weco投资了1830亿韩元。这一规模相当于2022年HL控股当期净利润(约25亿韩元)的73倍。HL Weco又将该资金出资于一只私募基金。该基金的运作由“Lotus PE”参与。当时这是一家成立仅1年、资本金5亿韩元的新公司,会长的两位女儿(Ji‑yeon、Ji‑su)持有其100%股权。


提起诉讼的小股东一方主张,此项交易的目的在于强化郑会长对集团的支配力。郑会长的女儿们在该业务之后买入了HL控股3.24%(超过100亿韩元)的股份,郑会长方面的友好持股比例随之升至30.31%。由于HL控股中国民年金等其他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高达25.99%,郑会长的支配力并非绝对。


HL控股方面则以“投资于前景看好的二次电池领域”为立场,援引经营判断原则进行抗辩。公司主张称,这是在充分信息基础上作出的善意决定,无法就无法预见的损失追究责任。HL控股相关人士表示:“尚未回收投资金,因此尚未最终确定为损失”,并称“二次电池市场急剧恶化”。该人士同时说明:“与Lotus PE推进的其他几项业务业绩良好”,并强调并非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目的而进行投资。



小股东一方、Law Firm Changcheon律师 Kim Jonghwa(第11届律师考试)指出,将业务集中导向会长子女的公司,属于“挪用公司机会”且构成利益冲突情形,并表示:“违反了根据修订商法所规定的股东忠实义务。”Kim律师主张:“一旦被认定为利益冲突,经营判断原则也将不再适用。”Park Seongdong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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