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非非]仅靠消除安全麻痹还远远不够 View original image

“因为POSCO E&C发生死亡事故,我们的项目会不会出问题?安全上有没有隐患?我很担心。”


这是本月6日在首尔松坡区文井洞一处整备事业组合的全体大会上提出的问题。该小区在数年前就选定POSCO E&C为施工方,距离预定开工时间还有2年。POSCO E&C一名员工坦言称:“到下个月安全检查就会结束。至于今后政府会作出何种处分,目前尚不清楚。据我所知,就目前而言,已经签约的工地没有问题。”给人印象更深的是他最后的一句话。他结束发言时,并不是说“谢谢”,而是低头说了“对不起”。事故并非因他的疏忽而起,会场上也没有人要求他道歉,但他的致歉却极为郑重。而且这大概也不止他一人。今年以来已经发生了第4起死亡事故(产业灾害),在由此引发的安全检查中被勒令停工的103个工地上工作的POSCO E&C员工,也大概都曾向某些人低头致歉过一两次。


这是因为Biden总统指出,这类事件“不是‘事故’,而可能是‘杀人’”而引发的变化。总统一个月前在国务会议上指出:“如果说得严厉一点,从法律术语来看,这难道不是以未必故意为前提的杀人吗?”发言一周后,他又强调称:“把能够适用的所有法律手段都找出来并上报,包括取消建筑营业执照、禁止参与公共招标等。”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取消营业执照是最高等级的处分。除1995年三丰百货(三丰建设)和1997年城东大桥(东亚建设)垮塌事故外,从未有过类似处分。


建筑业界对于安全的紧张感已达顶点。首席执行官以及各领域高管不分周末奔赴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天气酷热、下雨等导致存在安全隐患,就立刻停止作业。有的企业为躲避酷暑专门设置工人休息区,有的则强化个别安全教育。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一旦判断为因产业灾害导致死亡,就先以首席执行官名义发表道歉声明,随后停工并展开安全检查。部分建筑公司甚至由首席执行官到负责团队长等相关人员集体提交辞呈,以示对事故负责。


然而事故仍在不断发生。本月6日,在庆南金海一处公寓建筑工地,一名工人死亡。5日,在液化天然气终端施工现场,3日则在城东区一处公寓建设工地,均有作业人员死亡。



仅仅消除安全麻痹大意,并不足以防止事故。只有以结构性变革作支撑,才能阻断恶性循环。首先需要整改的是最低价中标制度。如果把工程集中交给报价最低的企业,分包公司就难以获得利润,最终只能压缩安全费用。还必须让发包方也对安全承担责任。应当在工程招标时强制纳入安全费用,并完善因工期延误而产生的违约金制度。尤其在民间工程中,如果因酷暑等与安全相关的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就应当考虑不收取违约金。还要堵住处于安全监管死角的再分包问题。现在是时候拿出与政府决心相匹配的强有力制度创新,撸起袖子大刀阔斧地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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