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雇佣劳动部移交至中小企业部…强化企业培育支持

无所属议员 Choi Hyukjin 和共同民主党议员 Song Jaebong 于3日表示,二人共同作为代表提出了《社会企业培育法》部分修正法律案,旨在为社会企业的成长奠定基础。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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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企业是指通过为弱势群体创造就业岗位、解决地区问题等方式,同时实现社会价值与经济成果的企业。


现行法案由雇佣劳动部作为主管部门,被指在创业、投资、营销、研究开发(R&D)、全球化拓展等非就业支持领域存在局限。


修正案内容包括将社会企业主管部门由雇佣劳动部移交至中小风险企业部,以提升社会企业培育和政策推进的效率。


Choi 议员表示:“社会企业并不应停留在‘福利型企业’层面,还可以提升国家竞争力。如果与中小风险企业部的企业支持基础设施相结合,将为社会企业与社会风险企业共同进军世界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Song 议员表示:“社会企业是引领我国社会均衡发展和包容性增长的核心主体。主管部门的移交将成为推动社会企业成长为可持续创新企业的转折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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