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原特别自治道洪川郡自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因土地分割、地目变更、合并等发生土地移动的土地(3353宗),从1日起至22日运行价格阅览及意见提交期限。
个人公告地价可通过前往郡厅土地住宅科及各邑·面行政福利中心,或登录“不动产公告价格通知”网站进行阅览。如对阅览的价格有意见,土地所有者及利害关系人可填写意见书后提交。
对已提交意见的宗地,将重新调查个别地价的特性、比较标准地选定是否适当、与附近地价的价格均衡是否维持等内容,之后经过鉴定评估师的价格核实以及洪川郡不动产价格公告委员会的审议,预计于10月30日予以公告。
洪川郡表示:“个人公告地价被用作土地相关国税和地方税及各类负担金的征收基准,因此将更加努力,以提升价格测算的合理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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